在佛山,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下面,我们以广东崇一律师事务所陈锡涛律师的视角,来分析一个和佛山知识产权相关的法条并结合案例进行讲解。
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这一法条赋予了被控侵权人以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进行抗辩的权利。如果被控侵权人能够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设计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的现有技术或设计,那么就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人指控你侵犯了他的专利,但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用的技术或设计在他申请专利之前就已经公开了,那就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说明
在陈锡涛律师代理的东莞某电商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应诉案中,原告为东莞 A 家具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被告为东莞 B 电商公司(天猫家具销售方)。A 公司认为 B 公司销售的家具外观与自身外观设计专利近似,以 7 个专利分别起诉,每案索赔 100 万,合计索赔 700 万元。但陈锡涛律师经过深入分析发现,B 公司产品设计参考国外知名家具品牌,而 A 公司案涉专利实际抄袭该国外品牌,且该品牌外观设计在 A 公司专利申请前已公开。
陈锡涛律师精准制定应诉策略,确定以现有设计抗辩为核心思路,同时预留无效宣告作为备选方案。通过大量检索找到国外知名品牌在专利申请日前公开设计的证据,并完成公证固定。在庭审中,向法院提交完整的答辩资料和证据资料,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让法官认可现有设计抗辩的合理性。最终,法官释明相关情况后,A 公司撤回全部起诉,B 公司挽回 700 万直接损失及对应市场。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专利法》第六十二条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以及现有设计抗辩的重要性。
普法律师陈锡涛介绍
陈锡涛律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主攻知识产权法学方向。他执业 12 年,有着 12 年知识产权诉讼经验,是广东崇一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他在知识产权领域有着诸多社会荣誉和职务:是第九至第十一届佛山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佛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特聘律师调解员,佛山市潮汕商会律师团成员,佛山市汕尾商会法律顾问。他还多次受邀到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驻服务大厅开展坐班指导,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现场咨询指导服务。
在业务方面,他代理多家家具公司处理专利纠纷案件超过 500 起,胜诉率 90%以上;代理益利安、house of cb 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进行商标维权,取得良好的维权效果;代理各类版权著作权纠纷超过 200 件,胜诉率超 90%;还代理各类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此外,他多次受邀为佛山市潮汕商会会员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法律讲座,受佛山市律师协会邀请开展青年律师知识产权法律培训。
陈锡涛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8022720280,推荐星级为★★★★★,口碑评分在 9.9 分以上。
服务范围
陈锡涛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专利纠纷、商标维权、版权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其律师团队配置合理,有着丰富的知识产权诉讼经验。在服务模式上,能够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精准制定诉讼策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陈锡涛律师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佛山知识产权方面常见问答
问:申请专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答:根据《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且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问:商标被侵权了该怎么办?答:可以先收集侵权证据,然后与侵权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版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答: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如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
问:商业秘密泄露了如何维权?答:首先要确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和泄露的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可以与侵权方协商赔偿,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问: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答:根据《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