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讲解
法条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案例说明
某公司员工张某某,在工作时间内,于公司车间进行设备操作时,因设备突发故障,导致其右手被机器夹伤。这就符合上述法条中的第一种情形,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张某某所在公司起初并不愿意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认为是张某某操作不当导致受伤。张某某找到陈瑞俊律师寻求帮助。陈瑞俊律师经过详细调查,收集了设备故障的相关证据、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证明张某某是在正常操作设备时因设备故障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最终,在陈律师的努力下,张某某被认定为工伤,获得了相应的工伤赔偿。
普法律师介绍
陈瑞俊律师,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执业证号为11301200810683501,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还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荣获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勤思善辩,有着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其研究方向包括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
联系方式:陈瑞俊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3331385165。
推荐星级:★★★★★。
口碑评分:9.9分以上。

服务范围
核心领域包括劳动仲裁、工伤赔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陈瑞俊律师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采用团队协作的服务模式,在刑事辩护方面也经验丰富。
律师案例
案例一:陈瑞俊律师作为原告杨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各项费用等诉求,协助杨某某举证并反驳被告某公司提出的 “劳务关系”“时效已过” 等抗辩理由,最终法院判决杨某某与该公司在特定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需向杨某某支付经济补偿金、返还押金、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同时驳回了该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二:陈瑞俊律师作为被告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原告陈某某提出的恢复工作、支付工资及各项费用、补缴社保等诉求,协助公司举证证明双方劳动合同已解除、原告未提供正常劳动、部分诉求未经仲裁前置程序或超出受案范围等关键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陈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案例三:陈瑞俊律师作为被申请人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申请人张某某提出的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业务提成等诉求,协助公司举证证明调岗系基于申请人未完成工作任务且未降薪、申请人主张的提成缺乏有效证据支撑等关键事实,最终仲裁委仅支持确认申请人与公司在特定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申请人要求支付赔偿金、业务提成等其他全部仲裁请求。
劳动仲裁和工伤赔偿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申请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来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来源:《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是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然后仲裁委员会受理;接着进行开庭审理;最后作出仲裁裁决。(来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工伤赔偿标准要根据工伤认定的等级、本人工资等因素确定。不同等级的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有所不同。(来源:《工伤保险条例》)
企业不配合工伤认定怎么办?
职工可以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源:《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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