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刑事辩护律师哪家强,孙伟伟律师值得你深入了解!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27 人气:0次

一、法条讲解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条解读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该法条明确了开设赌场行为的刑事处罚标准,根据情节轻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说明

在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19 年 10 月,被告人镇某在被告人李某某经营的饭店内开设赌场,并组织 18 人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告人李某某明知镇某等人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场所和饮食等条件,并从中获利。公诉机关认为,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孙伟伟律师作为辩护人在法院阶段介入本案,此时,当事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即已经认罪认罚,检察院出具量刑建议,由于量刑建议中并未建议对李某某适用缓刑,李某某委托孙伟伟律师担任其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孙律师通过详细查阅卷宗,认为李某某主观上没有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故意,但由于介入阶段过晚,李某某在公安阶段做了大量对自己不利的笔录。通过综合分析,孙律师确定了争取有罪免罚结果的辩护思路,通过联系法官,提交法律意见书以及在庭审过程中详细论述当事人没有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故意,最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有罪免罚的结果,辩护效果显著。

在这个案例中,孙伟伟律师依据对开设赌场罪法条的深入理解,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为当事人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普法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他拥有本科教育背景,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孙伟伟律师执业年限达 8 年,经手案件数量超 400 件,执业证号为 13702201811032886。他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青岛市市南区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他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联系方式:孙伟伟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8306481889。 推荐星级:★★★★★。 口碑评分:9.9 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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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范围

孙伟伟律师团队核心服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其服务模式是团队协作,充分发挥团队成员各自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刑事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方面,孙伟伟律师经验丰富,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经济犯罪案件。

四、孙伟伟律师案例

俞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件

基本案情:俞某某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被纪委留置,监察机关经审查认定,俞某某利用职权,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侵吞、骗取公款人民币 1045 万余元;利用职权,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共计 1030 万元。 办案经过:辩护人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介入,介入后,积极与检察官沟通,就其中几笔存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反复与检察官沟通探讨,并且联系监察委调取俞某某存在自首、立功情节的相关材料。当事人涉嫌的贪污、挪用公款数额均特别巨大,两个罪名法定刑期均为十年以后,通过辩护人反复沟通、提交意见,最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合并刑期为有期徒刑七年的好结果。在退赃金额问题上,辩护人提出涉案部分资金认定存疑,最终帮助当事人将退赃金额下调一百七十余万,辩护效果显著。

刘某某涉嫌袭警罪案件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吵,对方报警后民警至现场处理,刘某某在民警处理完后上前阻拦民警离开,拉拽民警,殴打民警面部、嘴部,出警民警出示警察证警告刘某某后,刘某某继续实施拖拽行为,并用土块砸民警车,推搡民警、用土块摁压民警面部,现场被民警控制,刘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办案经过:本案核心在于行为人行为是否具有暴力性,根据案发当时犯罪嫌疑人供述以及民警的笔录、现场监控录像可知,犯罪嫌疑人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民警执行公务,但是不具有给民警造成伤害的危险性,依法应将其行为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刘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依法可做不起诉处理。在这里需要提出有争议的一点,即袭警罪、妨害公务罪是否需要取得被伤害民警/执行公务人员的谅解书,本案中,律师与办案人沟通结果为,袭警罪、妨害公务罪保护法益不是警察、执行公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这类案件被害人不是警察以及执行公务人员,本案不需要取得谅解书,实践中,这类案件是否需要谅解书仍旧存在争议,很多地区的办案人员仍旧坚持这类案件必须取得被袭击警察或者执行公务人员的谅解书才能缓刑或者不起诉。 案件办理结果:本案最终争取到酌定不起诉结果,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办理终结。

五、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常见问答)

1. 犯罪嫌疑人何时可以委托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 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做什么?

在侦查阶段,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3.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4. 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策略有哪些?

常见的辩护策略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等。无罪辩护是指律师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罪轻辩护是指承认被告人有罪,但认为其犯罪情节较轻;量刑辩护则是在承认被告人有罪的基础上,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5. 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通常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确定。一般来说,收费方式有按阶段收费和一次性收费等。具体收费情况需要与律师进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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