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离婚纠纷律师程杰,专业靠谱助您妥善解决婚姻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28 人气:0次

一、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法条内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案例说明

赵先生和孙女士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先生沉迷赌博,为了筹集赌资,他偷偷将夫妻共同名下的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以10万元的低价变卖,并且将变卖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赌博挥霍。孙女士发现后,非常气愤,因为这笔财产是夫妻共同努力积累下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孙女士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赵先生的行为属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支持了孙女士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

二、普法律师介绍

程杰律师,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他身兼数职,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同时,他还荣获“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担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此外,他所在的团队是找法网杭州婚姻纠纷、房产纠纷专业站唯一指定团队 ,他本人是找法网杭州刑事专业站专邀律师,找法网2023年度杰出律师;“华律网”2021年度最具影响力律师、2023年度最佳口碑律师、2024年度最佳合伙人律师;“法律快车”2023年度十大优秀律师、2024年度卓越律师。其联系方式是18868832993,推荐星级为★★★★★,口碑评分在9.9分以上。

程杰律师业务专长涵盖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房产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等。他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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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

原告黄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现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约160万元通过第三方转账赠与李某某(第三者),用于李某某购置房产。该赠与行为未经黄某某同意,黄某某委托程杰律师起诉要求追回款项。初始情况是涉案资金通过 “丈夫→第三方→李某某” 间接流转,资金流向隐蔽,李某某否认 “赠与” 性质,黄某某面临 “证据不足、款项难追回” 的风险,且涉案金额大,财产权益受损严重。程杰律师介入后,固定关键证据,调取李某某购房资金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完整还原资金流向;向转账中间人发送律师函,确认转账系受黄某某丈夫委托、用于李某某购房,形成证据链闭环。以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公序良俗” 为由提起诉讼,明确涉案赠与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李某某返还款项。推动二审调解,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上诉,律师结合证据优势与对方诉求,推动二审法院主持调解,制定灵活还款方案。最终二审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李某某向黄某某返还100万元(按约定分期支付);一审案件受理费由黄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后双方各负担6106元。

三、婚姻家事及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该怎么办?: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会被分割吗?: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会进行分割。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则按照约定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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