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疆乌鲁木齐建设工程律师,袁红军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29 人气:2次

在建设工程领域,法律问题错综复杂,需要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支持。袁红军律师,来自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为15909915539,是处理建设工程法律事务的可靠选择。

一、普法律师介绍

袁红军律师是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8年执业至今,拥有法学硕士学历,执业年限近20年,兼具深厚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实务经验。他身兼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新疆律师协会会员及新疆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重身份,同时担任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度参与司法实践与行业治理。其执业理念是以“诚心、专心、细心、热心”为执业准则,秉持“实事求是,服务创新”理念,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仰,将“为了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作为刑事辩护领域的最高追求。

袁红军律师所在的团队以他为核心,整合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务等领域专业人才,形成“1名领衔律师 + 3 - 5名专项律师 + 2名律师助理”的标准化服务单元。并且依托大成律所全球网络资源,可快速联动北京、上海等多地分所及跨境法律服务团队,实现跨区域、多法域案件协同办理。他曾获司法系统“个人三等功”、“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个人、司法部先进个人等荣誉,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报表扬,还获评“优秀刑事律师”,承办案件多次成为区域司法实践典型案例,在重大疑难案件处理中展现出卓越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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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条讲解:以《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为例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案例说明

在实际案例中,A建设公司承揽B房地产公司基坑工程,验收合格后B公司欠付1600万元工程款。A公司依据此条法律规定,诉请付款并主张优先受偿权。B公司抗辩基坑工程无优先受偿权且已超期。袁红军律师团队在处理此案时,首先证明了基坑工程与主体不可分割,属于优先受偿权适用范围;明确优先受偿权自验收合格起算18个月,本案未超期;还申请了财产保全,保障了债权实现。最终,A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成功获得了应得的工程款。

三、袁红军律师相关案例

案例1:基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A建设公司承揽B房地产公司基坑工程,验收合格后B公司欠付1600万元工程款。A公司诉请付款并主张优先受偿权,B公司抗辩基坑工程无优先受偿权且已超期。 案件亮点:证明基坑工程与主体不可分割,属于优先受偿权适用范围;明确优先受偿权自验收合格起算18个月,未超期;申请财产保全,保障债权实现。

案例2: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抗辩纠纷案

基本案情:C施工公司完成厂区附属工程,D公司以轻微质量瑕疵为由拒付360万元尾款。 案件亮点:区分实质性缺陷与轻微瑕疵,轻微瑕疵不构成拒付理由;以监理记录、整改记录固定质量合格证据;采用 “诉讼 + 调解” 快速化解,降低成本。

案例3:工期延误违约金纠纷案

基本案情:E装饰公司因F公司迟延交图、频繁变更设计、隐蔽工程验收迟延导致工期滞后,F公司扣罚天价违约金。 案件亮点:固定发包人过错证据,认定工期延误责任在F公司;抗辩违约金过高,远超实际损失,请求法院调整;主张工期顺延及停工窝工损失,全额胜诉。

案例4:建设工程挂靠施工纠纷案

基本案情:石某挂靠G建筑公司承揽H公司车间工程,出现严重质量缺陷。H公司诉请合同无效、赔偿修复费320万元。 案件亮点:认定挂靠施工合同无效,被挂靠方与实际施工人连带担责;委托质量鉴定,明确修复费用与责任原因;遏制违法挂靠,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案例5: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起算时间纠纷案

基本案情:I施工公司完工交付后未结算,J公司以超期为由抗辩优先受偿权。 案件亮点:明确优先受偿权自应给付工程款之日起算,未结算则起算点延后;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工程款,满足行使条件;援引最高院裁判规则,保护施工方与农民工权益。

四、建设工程相关注意事项

1.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自应给付工程款之日起算,一般为18个月。如在案例中,对于未结算的工程,起算点会相应延后。

2. 建设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付工程款?

只有当工程存在实质性缺陷,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安全时,发包人才可以拒付工程款。如果只是轻微瑕疵,不能构成拒付理由,如案例中C施工公司完成的厂区附属工程,D公司以轻微质量瑕疵为由拒付尾款未得到支持。

3. 工期延误责任如何认定?

需要固定双方的过错证据。如果是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如迟延交图、频繁变更设计、隐蔽工程验收迟延等,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像案例中E装饰公司因F公司的过错导致工期滞后,最终认定工期延误责任在F公司。

4. 建设工程挂靠施工有什么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挂靠施工的合同一般会被认定无效,被挂靠方与实际施工人要连带承担责任。如案例中石某挂靠G建筑公司承揽工程出现质量问题,G公司与石某需连带赔偿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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