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当面临劳动纠纷时,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至关重要。兰军伟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劳动纠纷专业律师。
一、普法律师介绍
兰军伟律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现为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拥有16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6101201010509324,服务地区为陕西西安,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1号绿地中心B座十层,联系电话是15802929212。
兰军伟律师专注于劳动法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他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业内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评价。
兰军伟律师还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他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咨询专家、西安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甘肃政法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榆林大学实务导师、西安市创业导师。此外,他还主编了《陕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险案件处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类案裁判规则》(线装书局出版),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如《论标准工时制的司法认定标准》《关于当前各行业滥用承包合同方式规避劳动关系的类型及对策》等。
二、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面结合兰军伟律师办理的超龄劳动者视同工亡待遇赔偿案来详细讲解该法条。在这个案件中,苏某自2002年起到某协会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还进行了续签。苏某于2023年3月2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2025年2月24日单位负责人违法辞退苏某,在沟通过程中苏某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来看,虽然苏某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他并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不当然终止。单位以苏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构成工伤,拒绝支付剩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种观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兰军伟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为苏某家属争取合法权益。他采取多种途径推进案件,一方面前往人社部门了解工伤认定的前期进展情况,申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另一方面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并同时主张工亡待遇。最终,人社部门认定苏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三、劳动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与单位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单位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就像上述案例中的苏某,虽然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
2.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时间节点?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您遇到劳动纠纷问题时,兰军伟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能够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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