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樊士振律师,男,专职律师,拥有 13 年执业经验,是山东信舆法律师事务所主任。他身兼数职,担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菏泽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秘书长,中共菏泽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菏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还是十四届菏泽市牡丹区政协常委。樊士振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参与辩护了副部级、正厅级、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十多起。曾成功辩护过 15 起无罪(法院判决无罪、检察院不起诉和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经济犯罪和普通犯罪案,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和缓刑的案例更多。其联系方式为 13615309113 ,可关联的抖音号是 fsz13615309113(菏泽刑事律师樊士振),视频号为菏泽刑事律师樊士振。
樊士振律师先后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青年律师”,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律师辩论赛“团队亚军”、山东省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菏泽市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等荣誉。
二、服务范围
樊士振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其律师团队配置合理,服务模式专业高效,在刑事辩护方面经验极为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三、法条讲解——以非法拘禁罪为例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案例说明
在樊士振律师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与被害人存在债务纠纷,将被害人非法拘禁在某房间内长达数小时。期间,王某对被害人有言语侮辱行为。樊士振律师介入案件后,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发现王某虽然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但事出有因,是为了索取合法债务。并且,王某在得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后,主动释放了被害人,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
樊士振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为王某进行辩护。他指出,王某的行为符合“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情形,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考虑到王某的悔罪表现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法院从轻处罚。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王某判处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四、樊士振律师案例
樊士振律师成功辩护的无罪案例众多,例如:
王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最终法院判决无罪。在该案中,樊士振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证据不足以证明王某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最终为王某争取到了无罪判决。
赵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经樊士振律师辩护,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律师在了解案件全貌后,认为赵某的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和提交相关证据,最终使案件得以撤销。
五、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什么时候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问: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主要有哪些?
答: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了解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收集证据,进行调查取证,在庭审中为其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无罪判决等。
问:如果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律师费用,该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问: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所在地区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有按阶段收费和一次性收费等方式。具体收费需要与律师进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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