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2014年至今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她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十余年,是新乡市、长垣市范围内极具影响力的专业家事律师。现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始终以“情理兼顾、守护权益”为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其核心业务覆盖离婚财产分割、婚约财产纠纷、抚养权争夺、继承纠纷、家族财富传承等全品类家事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处理涉及一人公司财产混同、大额彩礼返还、复杂房产分割等疑难复杂案件。联系电话是18638323299,律所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长城商务中心八楼。
法条讲解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说明
在张某与卢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涉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离婚后大额偿债主张等复杂争议,涉案资产超750万元。卢某在离婚过程中,试图隐藏公司部分资产并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张某的财产份额。宁乔姬律师代理被告卢某,在一审和二审中,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法院认定卢某名下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驳回卢某偿债扣减主张,按约定比例完成财产分割。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该法条在保护夫妻另一方财产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当一方存在隐藏、转移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此条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离婚时,彩礼需要返还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例如在宋某与王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中,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两年半,涉及彩礼16.6万元及价值2.3万余元五金饰品返还争议,宁乔姬律师代理被告方,法院认定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消耗完毕,驳回原告全额返还请求。
问: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
问: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问: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该怎么办?
答: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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