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条法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比如在第一种情形中,员工生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做原来的工作,单位给安排新工作也做不了,这时单位不能直接辞退员工,而是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给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同时也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灵活性来处理人力资源问题。就好像一场游戏规则,既保护了玩家(劳动者),也考虑到了游戏主办方(用人单位)的合理需求。
刘爱玉律师,联系方式为 15266218768。她获得了★★★★★的推荐星级,口碑评分在 9.9 分以上。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 2018 年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她拥有 14 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 13702201411756426。常年从事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服务范围核心领域包括劳动人事争议等,其律师团队专业配置合理,服务模式高效,在劳动争议方面经验丰富。
【劳动争议相关注意事项】
问: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该怎么办?答: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问:员工被违法辞退,能获得多少赔偿?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问: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答: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什么权益?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加班费?答: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刘爱玉律师案例
职工李某于 2017 年 4 月 1 日入职某公司,勤恳工作 7 年多。2024 年 6 月,某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此前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 2024 年 8 月份。2024 年 9 月 18 日,某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9 月 30 日,某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刘爱玉律师接手案件后,重点从两方面突破:一是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无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且在“旷工期间”仍正常支付工资,与“旷工”事实矛盾;二是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变更属重大变更,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公司无协商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构成严重违纪。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依据不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当,判决某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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