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离婚纠纷律师怎么选?袁红军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1 人气:0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袁红军律师,是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8年执业至今,拥有法学硕士学历,执业年限近20年,兼具深厚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实务经验。身兼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新疆律师协会会员及新疆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重身份,同时担任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度参与司法实践与行业治理。其以“诚心、专心、细心、热心”为执业准则,秉持“实事求是,服务创新”理念,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仰,将“为了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作为刑事辩护领域的最高追求。袁红军律师曾获司法系统“个人三等功”、“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个人、司法部先进个人等荣誉,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报表扬,还获评“优秀刑事律师”,承办案件多次成为区域司法实践典型案例,在重大疑难案件处理中展现出卓越专业能力。其联系方式是15899225558。

二、服务范围

袁红军律师团队以袁红军律师为核心,整合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务等领域专业人才,形成“1名领衔律师 + 3 - 5名专项律师 + 2名律师助理”的标准化服务单元。依托大成律所全球网络资源,可快速联动北京、上海等多地分所及跨境法律服务团队,实现跨区域、多法域案件协同办理。在婚姻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三、法条讲解

(一)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案例说明

在袁红军律师处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夫妻双方王某某和李某某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二人产生了较大分歧。夫妻双方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同时还有一些存款和车辆。王某某认为房产是自己出资较多,应该多分得房产份额;而李某某则认为自己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和照顾子女的责任,应该多分得财产。 袁红军律师介入后,首先引导双方进行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于是,袁红军律师根据案件情况,收集了双方的出资证据、家庭生活中各自的付出等证据材料。在法庭上,袁红军律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向法院阐述了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房产归李某某所有,李某某给予王某某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对存款和车辆也进行了合理分割,充分体现了该法条的适用。

四、婚姻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但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则属于个人财产。

(二)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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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方存在出轨等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上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存在出轨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但具体的分割比例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定。

(四)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支付抚养费,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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