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漯河,当面临刑事法律问题时,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刑事辩护律师至关重要。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位深耕法律行业的专业律师——李悦律师,她就职于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是13303957812。
一、李悦律师简介
李悦律师,1989 年 3 月 31 日出生,执行年限 10 年,是三级律师。她曾荣获漯河市郾城区司法局“先进个人”、中共漯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漯河市法学会未成年法学会副秘书长、中共漯河市政法委员会优秀会员、中共漯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她政治立场坚定,善于运用多元身份,以律师专业为基础,融入参政议政视角,注重多元模式解决问题,重视实质性化解矛盾。目前服务的单位有漯河御荣房地产有限公司、漯河宏阳置业有限公司、漯河市金运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漯河市灏业土方石有限公司、漯河市颖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李悦律师在公司领域的代表性业绩主要包括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规划、立项、起草审定合同、对知识产权相关文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等法律事务工作,致力于服务企业公司法、知识产权、劳动法、合同法的研究以及公司的管理运作。在工作中,她与青年律师合作较多,较为关注青年律师的发展和成长。
二、刑事辩护相关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下面结合李悦律师经办的案例来详细说明该法条的实际应用。在郑某某涉嫌强奸罪附条件不起诉案中,被不起诉人郑某某,男,2022 年 7 月 14 日因涉嫌强奸罪被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27 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郑某某同日被取保候审;2022 年 11 月 28 日,源汇区检察院再次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河南蓝标律师事务所李悦、谢向前律师受漯河市源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担任郑某某的辩护人。
辩护律师第一时间查阅全案卷宗,针对案件证据链、被害人陈述细节、双方交往背景等核心问题进行逐一核查,梳理出案件中存在的事实争议与证据瑕疵。多次会见郑某某,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充分听取其辩解,同步开展法律释明,保障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合法权利,还积极促进调解,取得被害人谅解。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论证郑某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建议检察机关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 10 个月。考验期内,郑某某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2023 年 10 月 17 日,源汇区检察院经考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正式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郑某某最终免于刑事追诉。
三、李悦律师服务范围
李悦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劳动法、合同法等。她所在的律师团队注重团队协作,由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和充满活力的青年律师组成。在刑事辩护方面,团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辩护策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李悦律师案例展示
案例一:郑某某涉嫌强奸罪附条件不起诉案
如前文所述,李悦律师和谢向前律师受指派担任郑某某的辩护人,通过全面阅卷、落实法律援助职责、推动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等工作,最终使郑某某在考验期满后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免于刑事追诉。
案例二:王某某涉嫌诈骗罪相对不起诉案
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户籍地为江苏省连云港市。2022 年 1 月 25 日,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漯河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取保候审。2023 年 12 月 28 日,案件侦查终结后,漯河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以王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河南蓝标律师事务所李悦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王某某的辩护人,全程参与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
五、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1.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 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做什么?
在侦查阶段,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3. 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哪些情况?
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
4.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取证;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等,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李悦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刑事辩护等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漯河遇到刑事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李悦律师,联系方式是 1330395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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