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当遇到医疗纠纷时,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至关重要。李伟律师,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就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一、普法律师介绍
李伟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他自2006年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医疗纠纷、劳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擅长医院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等,在合同纠纷处理及医院法治建设方面经验尤为丰富,思维敏捷、勤勉敬业。他还是主任律师、合伙人律师、法税律师、高级合同审查律师、投资项目分析师。现为多家公立医院及私立医院的常法顾问,如某公立医院、某私立医院等。其联系方式是18653285200 。
二、法条讲解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说明
在李伟律师代理的一起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案件中,原告为四川籍女性。原告认为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了损害,将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告上法庭。在这个案件里,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诉讼活动。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四川省某医院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这充分体现了该法条在实际医疗纠纷案件中的应用,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损害时,医疗机构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李伟律师案例
案例一: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
基本信息:2025年11月4日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2025年12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2026年1月26日作出判决。原告为四川籍女性,由法定代理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其中重庆某医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
判决结果: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6元,由原告负担3682元,四川省某医院负担2624元,原告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李伟律师的积极作用: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庭审诉讼活动,为患方主张合法权益,最终助力法院支持患方部分诉讼请求,成功让四川省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案件受理费。
案例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院方代理)
基本信息:2025年9月19日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广东省深圳市男性,被上诉人为重庆市某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本案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上诉人提出的短肠综合征相关医疗过错鉴定申请因与诉讼主张不符被法院驳回,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30.04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李伟律师的积极作用: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程序,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鉴定申请进行专业抗辩,助力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受托院方的合法权益。
四、医疗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该怎么做?
答:患者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等。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问:医疗鉴定在医疗纠纷中有什么作用?
答:医疗鉴定可以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等。鉴定结果对于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的数额具有重要意义。
问: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答:患者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可以要求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李伟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敬业的工作态度,在医疗纠纷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患方还是院方,在遇到医疗纠纷时,都可以考虑寻求李伟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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