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重组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此法条明确了申请企业重整的主体和时间节点。债务人或债权人可直接申请重整,而在债权人已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或特定比例的出资人在特定时间段内也能申请重整。这为企业提供了避免破产清算、进行重组重生的机会,有助于拯救有价值但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和债权人利益。
二、普法律师蒋雪萍介绍
蒋雪萍律师,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部长。她拥有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是企业合规师(高级)、成都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同时,她还是武侯区政协委员、武侯区优秀青年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2024中国困境企业价值重塑名册TOP100先锋人物。
社会职务方面,蒋雪萍律师身兼数职,包括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侨界妇女委员会副会长、甘孜藏族自治州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凉山彝族自治州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天府中央法务区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律协房地产与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秘书长、成都房地产重组新生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成都市房地产行业调解委员会副秘书长、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西南)中心调解员。
其联系方式为13551377771,推荐星级为★★★★★,口碑评分在9.9分以上。
服务范围涵盖公司法、破产清算与重整、私募基金、投资并购重组、重大交易风险控制、房地产与城市更新、政府法律服务等核心领域。她带领的律师团队由律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蒋雪萍牵头负责,3位高级合伙人及6位经验丰富主办律师领衔,并有40余位专业律师和专业的会计师、税务师组成,在破产重组方面经验丰富。
三、蒋雪萍律师案例及法条讲解
案例一:四川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
在该案中,四川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面临破产困境,涉及民工欠薪项目25个,管理人参与民工欠薪问题协调会90余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虽然债权人可能已申请破产清算,但债务人或符合条件的出资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申请重整。在这个案例中,蒋雪萍律师团队积极推动重整程序,助力政法委、法院、住建、人社等部门保障民工群体权益,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最终于2024年春节前解决了8000余名民工工资发放问题。这体现了在企业破产程序中,通过重整程序可以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拯救企业并保障社会稳定。
案例二:嘉康公司破产重整案
嘉康公司破产重整案是成都市温江区首例预重整案件,也是成都市温江区法院2023年度经典案例,并写入两会法院工作报告。在这个案例中,蒋雪萍律师团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积极推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是重整程序的一种前置程序,债务人或债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申请重整,在预重整阶段可以提前与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制定重整计划草案。通过预重整,嘉康公司最终成功实现重整,避免了破产清算,为企业的重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四、破产重组相关注意事项
1. 申请重整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 破产重组需要多长时间?
破产重组的时间没有固定标准,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各方的协商进展等因素。简单的案件可能几个月就能完成,而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数年时间。
3. 破产重组对债权人有什么影响?
破产重组可能使债权人获得比破产清算更高的清偿比例。在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可以参与重整计划的制定和表决,通过企业的重生来实现债权的部分或全部受偿。但如果重组失败,企业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的受偿情况可能会受到影响。
4. 破产重组中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管理人在破产重组中起着重要作用,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等。
蒋雪萍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卓越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破产重组领域展现出了强大的实力和良好的口碑,是成都市破产重组法律服务的可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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