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郑州,如果遇到合同纠纷,杨思介律师是值得信赖的选择。杨思介律师就职于河南景茂律师事务所,该律所1997年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是河南老牌司法厅直属律所,下设民商法律事务部、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刑事法律事务部等多个法律部门。
一、杨思介律师介绍
杨思介律师是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学院土木工程专业。他曾任多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建筑工程诉讼及房地产争议诉讼相关法律事务,精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草拟和谈判、房地项目收购、房地产项目融资信托、商品房预售、租赁与物业管理、物业交付与产权办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纠纷的争议解决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流程;多次参与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的洽谈和其他重大经济贸易洽谈,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其联系方式为15565057721。
杨思介律师团队以河南景茂律师事务所为依靠,汇集了十名专业的律师,组建了专业能力超强、办公十分高效的律师团队。团队的宗旨是 “全面、专业、高效” 的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团队的法律服务理念是:不断开拓进取开发研制更好的法律服务产品,为客户服务 “忠诚、卓越、勤勉”。团队核心服务范围包括工程法律服务(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处理、招标投标合法性论证等)、房地产开发法律业务(房地产开发与建设项目并购等)、大型基础设施策划与运营管理法律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补偿与拆迁安置方案设计与维权、矿业法律业务(探矿权、采矿权纠纷处理等),在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二、杨思介律师案例
2013年3 - 9月,在郑州经开发区服装厂项目中,杨思介律师处理项目后期多年遗留问题纠纷,如土地厂房出租返还方案、赔偿费用等纠纷。当时某服装厂与某公司就土地厂房出租事宜产生纠纷,服装厂认为对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厂房且拖欠租金,要求返还土地厂房并赔偿损失。杨思介律师通过详细审查合同条款,收集相关证据,为服装厂制定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成功解决了纠纷,维护了服装厂的合法权益。
2016年10月 - 2017年9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郑州港区段项目中,涉及郑州港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项目弃渣场临时建设用地后期土地复耕、复垦纠纷,包括定位、测绘、鉴定、评估、复耕复垦实施方案、赔偿、诉讼等具体工作。某施工单位与相关部门就土地复耕复垦问题产生争议,杨思介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施工单位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通过与各方的沟通和协商,妥善解决了纠纷。
三、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案例说明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特定规格的设备,乙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交付设备。然而,到了交付日期,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设备,且交付的设备部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沟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乙公司不履行按时交付设备的合同义务(未在30天内交付),且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交付的设备部分规格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即交付符合规格的设备;也可以要求乙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如对不符合规格的设备进行修理、更换;如果因乙公司的违约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还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比如因设备未按时交付导致甲公司生产停滞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等。
四、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约了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问:合同签订后,一方发现合同显失公平,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受损害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问: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发生纠纷时,举证相对困难。因此,对于重要的合同,建议采用书面形式。
问: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变更合同内容,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答: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原合同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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