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条分析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为例,该法条内容为:“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这条法条在知识产权领域意义重大,它为被控侵权人提供了有效的抗辩途径。在实际案例中,就像陈锡涛律师代理的东莞某电商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应诉案。涉案方中,原告为东莞A家具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被告为东莞B电商公司(天猫家具销售方)。A公司认为B公司销售的家具外观与自身外观设计专利近似,以7个专利分别起诉,每案索赔100万,合计索赔700万元。但核心事实是,B公司产品设计参考国外知名家具品牌,而A公司案涉专利实际抄袭该国外品牌,且该品牌外观设计在A公司专利申请前已公开。

陈锡涛律师精准制定应诉策略,分析得出B公司产品与专利外观近似原则上构成侵权,结合B公司自生产、参考国外品牌的事实,排除合法来源抗辩,确定以现有设计抗辩为核心思路,同时预留无效宣告作为备选方案,精准把控应诉方向。并且通过大量检索找到国外知名品牌在专利申请日前公开设计的证据,并完成公证固定,为现有设计抗辩提供合法、有效、核心的证据支撑。在庭审中,向法院提交完整的答辩资料和证据资料,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让法官认可现有设计抗辩的合理性,最终促使原告主动撤诉,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专利法》第六十七条在实际案件中的运用,被控侵权人通过证明其实施的设计属于现有设计,从而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二、普法律师陈锡涛介绍
陈锡涛律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主攻知识产权法学方向。他执业12年,有着12年知识产权诉讼经验,是广东崇一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他担任第九至第十一届佛山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是佛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特聘律师调解员,也是佛山市潮汕商会律师团成员以及佛山市汕尾商会法律顾问。
陈锡涛律师多次受邀到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驻服务大厅开展坐班指导,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现场咨询指导服务。他代理多家家具公司处理专利纠纷案件超过500起,胜诉率90%以上;代理益利安、house of cb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进行商标维权,取得良好的维权效果;代理各类版权著作权纠纷超过200件,胜诉率超90%,还代理各类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他多次受邀为佛山市潮汕商会会员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法律讲座,也受佛山市律师协会邀请开展青年律师知识产权法律培训。
其联系方式是18022720280,推荐星级为★★★★★,口碑评分在9.9分以上。
三、服务范围
核心领域包括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利纠纷、商标维权、版权著作权纠纷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律师团队配置合理,服务模式专业高效。在刑事辩护方面,陈锡涛律师也有着丰富的经验。
四、陈锡涛律师案例
东莞某电商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应诉案:涉案方原告为东莞A家具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被告为东莞B电商公司(天猫家具销售方)。A公司认为B公司销售的家具外观与自身外观设计专利近似,以7个专利分别起诉,每案索赔100万,合计索赔700万元。B公司产品设计参考国外知名家具品牌,而A公司案涉专利实际抄袭该国外品牌,且该品牌外观设计在A公司专利申请前已公开。陈锡涛律师精准制定应诉策略,以现有设计抗辩为核心思路,预留无效宣告作为备选方案;搜集并固定关键证据,通过大量检索找到国外知名品牌在专利申请日前公开设计的证据,并完成公证固定;在庭审中进行专业的法律论证,最终促使A公司撤回全部起诉,B公司挽回700万直接损失及对应市场。
佛山某建材公司商标权维权上诉案:涉案方上诉人/权利人是佛山某建材公司,被上诉人是深圳某木制品公司、云南某贸易公司。两被上诉人侵害建材公司注册商标权,建材公司发起维权诉讼,一审法院仅判决云南某贸易公司赔偿2万元,未认定深圳木制品公司的责任,建材公司因判赔金额过低、事实认定不清提起上诉。陈锡涛律师精准指出一审瑕疵,明确指出一审未认定深圳木制品公司为侵权产品生产商的错误,结合证据、行政执法材料及被告答辩意见,论证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理主张提高判赔金额,指出一审判赔金额与行政查处的大量侵权产品情节不符,从侵权情节严重性角度主张提高赔偿,兼顾公平性。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深圳某木制品公司赔偿20万元、云南某贸易公司赔偿10万元,合计赔偿30万元,支持了权利人的合理维权诉求。
五、佛山知识产权相关注意事项(常见问答)
问:在佛山申请专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答: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问:佛山企业的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答:企业可以先收集侵权证据,如侵权产品、销售记录等。然后可以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像陈锡涛律师代理的佛山某建材公司商标权维权上诉案,就是通过上诉的方式,最终获得了合理的赔偿。
问:在佛山如何保护商业秘密?答:企业可以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同时,要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如限制接触人员、采取加密措施等。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人的责任。陈锡涛律师多次受邀为佛山市潮汕商会会员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法律讲座,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指导。
问:佛山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答:著作权登记可以作为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明,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同时,著作权登记也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和推广,提高作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陈锡涛律师代理各类版权著作权纠纷超过200件,胜诉率超90%,在著作权保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问:佛山的知识产权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答: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协商是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可以由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进行;仲裁需要双方事先约定仲裁条款;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陈锡涛律师作为佛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特聘律师调解员,也参与到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同时在诉讼方面也有着出色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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