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劳动争议律师推荐:刘爱玉专攻案件,口碑出众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9 人气:1次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青岛的劳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爱玉,她凭借着专业的能力和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客户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保驾护航。

刘爱玉律师任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拥有14年丰富的执业年限。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让她具备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如今,她不仅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担任着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等重要职务,同时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遗产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

自2018年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以来,刘律师常年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她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

执业以来,刘爱玉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涵盖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能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等,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有着很强的实践操作经验。

在处理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时,刘爱玉律师建立了 “提前介入 + 分层沟通” 机制,成功化解了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了违法用工成本。同时,作为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的律师,她还能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 是刘爱玉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刘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胜诉!企业以旷工辞退?律师代理劳动者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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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中,“旷工辞退” 常被企业当作管理 “杀手锏”,但只要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不仅无法实现管理目的,反而要倒赔一大笔钱!很多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因不懂法而陷入被动,而专业律师的介入,就是打破困境的关键。下面给大家分享一起刘律师全程代理并胜诉的典型案例 —— 职工李某被公司以 “连续旷工” 为由单方辞退,最终法院认定企业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

基本案情: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乙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安排其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 “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办案经过: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是:李某是否构成 “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刘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关键证据,重点从两方面突破:一是质疑 “旷工” 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未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城阳区)上班;相反,在企业声称的 “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 “旷工” 事实互相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支撑。二是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至关重要的合同内容,工作地点的变更,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本案中,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工作地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无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 “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 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代理结果:法院全面采纳刘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最终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如果您在青岛遇到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不妨联系刘爱玉律师,相信她会用专业为您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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