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纠纷日益复杂的当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博弈往往牵涉工伤认定、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等多个敏感环节。一位既熟悉仲裁实务又具备企业合规视角的律师,常能在案件胶着时找到突破口。在青岛,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刘爱玉律师便是长期扎根这一领域的法律人。她以仲裁员与律师的双重经历为底色,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形成了兼顾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合规治理的办案风格。
一、从仲裁员到律师:双重视角下的专业积累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自2018年起,她受聘担任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至今已有数年仲裁实务经历。这一身份使她不仅熟悉仲裁机构的审理思路与裁判尺度,更能从裁判者角度审视案件证据链条的完整性。
与此同时,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等事务。这种“仲裁+律师+企业合规”的复合背景,让她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既能站在劳动者立场争取合法权益,也能理解用人单位的合规管理逻辑,从而在调解与诉讼之间找到务实路径。
二、超龄务工者工伤认定案:在灰色地带寻找法律坐标
在刘爱玉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一起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案颇具代表性。案件当事人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及岗亭收费工作。2024年12月,张某在与接班同事完成交接后走向停放在岗亭旁的电动三轮车,上车后突发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其子委托刘爱玉律师代理申请工伤认定,县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后,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受雇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案件争议焦点集中于两点:其一,张某发病时是否仍处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其二,超龄劳动者是否具备工伤认定主体资格。针对第一项焦点,刘爱玉律师从事实、证据、法律三个层面展开论证——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发病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属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与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并未进入下班途中状态。针对第二项焦点,她围绕超龄务工农民的用工性质与工伤保险适用规则进行辨析,主张不能仅以超过退休年龄为由否定工伤保障。该案的双线论证策略,体现了她在工伤认定“灰色地带”中寻找法律坐标的办案思路。
三、群体性争议化解:提前介入与分层沟通
除个案代理外,刘爱玉律师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及搬迁引发的群体性争议中,逐步形成了“提前介入+分层沟通”的工作机制。面对员工安置纠纷与集体维权案件,她注重在矛盾升级前介入,区分不同员工群体的诉求层次,分别制定沟通方案与安置建议,协助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完成人员调整,同时为劳动者争取合理补偿。据其执业经历统计,她曾帮助中小企业修订规章制度三十余项,从源头减少因制度瑕疵引发的劳动争议,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违法用工成本。
作为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刘爱玉律师持续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并取得企业合规师(高级)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在她看来,劳动争议的事后救济固然重要,但事前的制度梳理与风险诊断同样不可忽视。
四、执业理念:情系正义,业守诚信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执业以来坚持的理念。在劳动人事争议领域,这一理念体现为对案件细节的反复推敲、对证据链条的严谨梳理,以及对当事人诉求的务实回应。无论是为劳动者争取工伤待遇,还是协助企业完善用工制度,她均以法律规则为基准,在程序与实体之间寻求平衡。
劳动争议案件往往牵涉当事人的生计与企业的正常经营,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刘爱玉律师凭借仲裁员与律师的双重实务积累,在青岛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领域形成了自身特色——既重个案代理的论证深度,也重群体性争议的化解节奏;既关注劳动者权益的落地,也关注企业合规能力的提升。对于面临劳动争议困扰的当事人而言,这样一位兼具裁判视角与代理经验的律师,或许能为案件推进提供一条更为清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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