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临沂刑事辩护推荐:李本通,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9 人气:1次

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联系电话15192919566。

在临沂的法律服务领域,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李本通律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具备大学英语四级的语言能力,目前执业于山东启权律师事务所。他于1978年3月30日出生,汉族,2005年6月毕业于山东大学。2006年10月,他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9年,他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工作,2017年5月成立山东启权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至今。

多年的法律工作生涯,让李本通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还担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刑事辩护、建筑房地产、各类死亡事故的调解与咨询等方面也颇有建树。多年来,他历经大小诉讼案件千余件,涉及合同纠纷、房产、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其法律顾问单位涵盖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学校、人民团体、国有大中小型企业、各类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个人和家庭,所完成的代书、咨询、见证、项目法律论证、合同谈判起草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共计千余件。

李本通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更是成绩显著,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了解他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朱某合同诈骗案。公诉机关为某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朱某(1990年生,山东某地人)、王某(1976年生,山东临沂某地人),二人因涉嫌原诈骗罪被立案羁押于某地看守所。李本通律师和另案王律师担任辩护人。2016年5 - 11月,朱某、王某预谋作案,虚构假名和虚假收货地址,在某地商城内先小额购货全额付款博取6家商户信任,后续大额采购仅付少量货款,停用未实名手机号、拉黑微信拖欠货款。公诉机关指控涉案财物总额552931元,办案机关追回赃物价值258270元,朱某自行退赃30万元;王某被抓捕归案,朱某主动投案自首。原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李本通律师等辩护人辩护主张变更罪名、调低涉案金额、争取缓刑。法院审理后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采信公诉机关数额;王某不构成犯罪中止、非从犯但作用相对较小可从轻;结合自首、全额退赃等情节,最终判决朱某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5万元;王某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5万元;在案扣押赃物返还各受害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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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张某生产、销售假药案。公诉机关为某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1967年生,山东某地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先后被拘留、取保候审,李本通律师担任辩护人。某地检察院2019年提起公诉,诉讼期间,因证实张某主观明知假药的证据不足,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

案例三:苏某、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公诉机关为某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苏某(1985年生,广西某地)、陈某(1987年生,广西某地),均被刑事拘留、逮捕,苏某由李本通律师辩护,陈某另聘代理律师。在这个案件中,李本通律师同样凭借专业水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如果您在刑事辩护等法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李本通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难题。联系电话:1519291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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