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疗纠纷律师李伟联系电话13206197160
在重庆的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李伟。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与创始合伙人。自2006年踏上执业之路,李伟律师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法律界崭露头角。
李伟律师代理过大量的案件,涵盖医疗纠纷、劳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他尤其擅长医院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等业务,在合同纠纷处理及医院法治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思维敏捷,对待工作勤勉敬业,始终秉持着至诚至信、理法予世的精神,以客户为本,深入理解客户的需求。
他服务的对象广泛,包括多家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为这些医院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医院的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下面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看看李伟律师在实际案件中的出色表现。
在渝中区法院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患方代理),案件于2025年11月4日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2025年12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2026年1月26日作出判决。原告是四川籍女性,由法定代理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其中重庆某医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庭审诉讼活动。他为患方主张合法权益,最终助力法院支持患方部分诉讼请求,成功让四川省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案件受理费,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6元,由原告负担3682元,四川省某医院负担2624元,原告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还有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中(院方代理),2025年9月19日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广东省深圳市男性,被上诉人为重庆市某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本案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李伟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程序,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鉴定申请进行专业抗辩,助力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受托院方的合法权益。上诉人提出的短肠综合征相关医疗过错鉴定申请因与诉讼主张不符被法院驳回,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30.04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李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如果你在医疗纠纷等法律问题上有需求,不妨联系李伟律师,电话是13206197160,他将为你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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