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离婚律师韦正强的联系电话是 13567135001。
在杭州的离婚纠纷处理领域,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韦正强,他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的信赖之选。
韦正强律师于 2010 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业十五年以来,他一直深耕离婚纠纷领域,处理过大量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始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展现韦正强律师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调解离婚子女分养及财产债务自理案
案由是离婚纠纷,审理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原告王某某,女,1991 年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剑阁县;被告杨某某,男,1987 年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剑阁县。代理律师为韦律师、林律师(浙江某律师事务所)。
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双方婚姻感情破裂,均同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核心内容为: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原告自行承担;婚生女由被告抚养,抚养费被告自行承担;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债务由自行承担,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裁判要点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分割达成一致合意,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案例二:离婚纠纷一审二审财产分割、债务认定及子女抚养案
案由同样是离婚纠纷,一审由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二审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宋某某,女,1981 年出生,汉族,住杭州市滨江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左某某,男,1978 年出生,汉族,住杭州市滨江区。原告代理律师为韦律师、林律师(浙江某律师事务所),被告代理律师为胡律师(浙江某律师事务所)。
双方 2009 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自 2015 年起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感情淡漠且长期无夫妻生活,双方均认可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婚内共有房产、车位、两辆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公积金等财产;曾以房产抵押向银行借款,后借新还旧产生 254 万元大额债务。原告主张被告存在家暴、歧视亲属、网络赌博、婚内过错,要求按 6:4 比例分割财产、区分个人与夫妻共同债务,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一审裁判核心内容为:子女抚养方面,婚生女已满八周岁,遵从其意愿由母亲宋某某直接抚养,父亲每月支付固定抚养费至其独立生活,按年结算;房产分割上,婚前购置房产婚后登记为共同共有,归男方所有,由男方支付女方房屋折价补偿款;车位及车辆方面,地下车位使用权归男方,补偿女方折价款;越野车辆归男方、家用车辆归女方,男方补偿女方车辆折价款;存款、公积金、股票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经核算由女方补偿男方差额;债务认定上,254 万元银行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对外共同偿还。
如果您在离婚纠纷中遇到难题,不妨联系韦正强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35671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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