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专业处理合同纠纷,高效维护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26 人气:1次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纠纷,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着企业的正常运营。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凭借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在这一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成功案例,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一、丰富的执业经验与本土化优势

自2013年起,曹芳芳律师便开始了她的律师生涯。至今,她已执业超过13年,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是在马鞍山本地,曹芳芳律师熟悉当地法院的办案流程、法官的裁判口径以及地方司法惯例,这使得她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深耕领域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等。
房地产纠纷:涉及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多个方面。
高频常规诉讼业务:涵盖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等)、债权债务及民间借贷案件、劳动争议和工伤案件等。

二、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
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和某建设公司的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往指定工地签收。随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了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为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

争议焦点

付款责任主体认定
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在人员、业务、财务上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身份,也不承担责任;
某建设公司的独资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因此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某建设公司及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文章插图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原告承包了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总价款为622166.56元。被告已支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
逾期利息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

工程已经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了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
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过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
驳回原告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三、非诉讼企业服务

除了传统的诉讼业务外,曹芳芳律师还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
合同起草与审核:帮助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风险排查: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排查,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
商务谈判陪同:参与商务谈判,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合规方案定制:根据企业需求制定合规方案,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四、结语

曹芳芳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还是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她都能高效地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咨询曹芳芳律师,她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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