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四川省诚信刑事辩护律师推荐:胡本俊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1 人气:1次

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胡本俊的联系电话是13308186380。

在四川省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胡本俊。他是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刑辩委主任,同时还是成都市律协刑辩委委员。胡本俊具有20年的执业经验,拥有中国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在清华、天普大学法学院结业,还受聘为四川大学法学院、商学院特聘校外老师,并且担任过第一、二届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胡本俊主要聚焦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曾担任多件正厅及正厅以下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此外,他在涉外刑民事案件以及企业刑事风控方面也颇有建树。例如,他撰写过龚天龙犯抢劫罪,贩卖、制造毒品罪案死刑复核阶段辩护词。

胡本俊独特的办案风格在于,将刑事辩护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他善于结合自己长期的政府工作经历和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与警官、检察官、法官、监委同志以及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通过精准挖掘辩点,他力求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解决不起诉、缓刑适用、量刑幅度等问题,并且发表精准的辩护意见。

从他的履历来看,1985年2月至2010年10月,胡本俊在成都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曾担任欧洲处、欧非处长,成都市对外友协秘书长,2010年享受副局级助理巡视员经济待遇提前退休。2005年,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 - 2010年成为成都市政府公职律师,自2010年起至今在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执业。

在实际办案中,胡本俊也取得了不少令人称赞的成果。近年来,他担任多起正厅及正厅以下官员贪污受贿案的辩护人,效果显著,有判决书可以证明。他还被誉为四川优秀职务犯罪刑辩律师之一,涉外刑案也是他有一定涉猎的执业领域。

下面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进一步了解胡本俊的办案能力。

案例一:周某走私贩运毒品案。2015年,四川某大学女学生周某,结识了一名外国黑人网友。该网友请周某帮忙送一个内装女士包等样品的行李箱到马来西亚,当周某出吉隆坡机场时,被查出行李箱内藏有1.89公斤冰毒。随后,周某被马国检方以走私贩运毒品罪名起诉。根据马来西亚1952危险毒品条例,走私贩运冰毒50克以上的,处死刑。胡本俊受成都市律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牵头组织律师团队为周某提供法律援助。他收集了周某系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优秀,为人善良,富有爱心,在幼儿园实习期间精心照料、爱护儿童等证据材料,并会同当地律师向主控检察官申诉。最终,成功说服控方相信周某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行李箱内藏有冰毒,将起诉罪名由走私贩运毒品罪变更为拥毒罪,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以拥毒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4年,避免了可能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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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受贿案。胡本俊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在阅卷时发现,监委向被告人宣读立案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半小时前,在与被告人的谈话过程中,被告人如实交代了组织已经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还主动交代了组织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基于此,胡本俊在与监委和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流后,提出被告人的上述行为符合《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一十四条(二)“在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过程中,如实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如实交代自己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为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辩护意见。同时,他还指出被告人于2022年4月将其2019年、2022年2月收受的贿赂款全部退还给了行贿人的行为,符合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的规定。他认为,这里的“及时”不应机械理解,本案被告人在一年左右时间内,在行受贿双方均未被调查的情形下退还贿款,应属于“及时退还”。最终,辩护人的这些辩护意见得到采信,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如果您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胡本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3308186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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