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领域,合同纠纷问题一直是企业和个人关注的焦点。当面临复杂的合同纠纷时,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天要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在马鞍山合同纠纷领域颇具实力的曹芳芳律师。
曹芳芳律师自2013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凭借着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和法院的办案流程,能精准把握法官的裁判口径和地方司法惯例,本土化实操经验非常充足。她曾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方面有着独特的见解。
她的核心业务以民商事为主,涵盖了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以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领域。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纠纷是她深耕的领域,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业务,都是她从业以来的核心优势业务。
除了上述优势业务,曹芳芳律师还擅长各类高频常规诉讼业务。如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商事违约追责等;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方面,能为个人及企业进行欠款追索、处理担保纠纷、财产保全、起诉立案、强制执行等事务;劳动争议&工伤案件中,可代理劳动仲裁、争取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以及进行劳资纠纷协商等。
在非诉讼企业服务方面,曹芳芳律师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她为中小企业和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还能进行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等工作。同时,她会陪同企业进行商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定制合规方案。
接下来为大家分享几个曹芳芳律师处理过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是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包括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另一位李某(自然人),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了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为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以及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最终裁判要点为: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裁判结果是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告为某建设工程公司,被告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承包了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裁判要点为: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裁判结果是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如果您在马鞍山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她会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95553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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