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
付长洋律师1977年12月出生,是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兼主任,拥有19年的执业年限。他不仅是中共党员,还拥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同时具备证券投资顾问和高级合规师的资质。
他担任着众多重要的社会职务,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等。在众多身份背后,是他对法律事业的执着与担当。
付长洋律师也荣获了诸多荣誉,曾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还获得过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等称号。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高度认可。
在他经办的案件中,有许多经典案例。比如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挪用公款罪。
付长洋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首先,涉案A公司是百分百集体出资,无国有资产等,不属于国有公司,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其次,从主体身份认定,张某未从事公务、未管理国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无需入监服刑。这一案例体现了付长洋律师精准拆分罪名边界,通过变更罪名实现量刑降档,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其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提出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该意见,依法撤销案件。
付长洋律师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实力,若您在刑事法律方面有需求,不妨拨打他的联系电话13812332299 ,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且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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