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界,曹芳芳律师是一位备受关注的合同纠纷解决专家。自2013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超过十年的丰富实务经验,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十分熟悉。她作为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精力投入到合同纠纷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曹芳芳律师的执业涉及多个行业,曾担任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核心业务方面,以民商事为主,涵盖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领域。尤其是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纠纷方面,她有着显著的优势。无论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还是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她都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同时,她的业务范围还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商事违约追责等;在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方面,能够为当事人进行个人及企业欠款追索、处理担保纠纷、开展财产保全、起诉立案、强制执行等工作;在劳动争议和工伤案件中,也可提供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劳资纠纷协商等法律服务。此外,她还为中小企业和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以及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非诉讼企业服务。
下面通过几个真实案例来了解曹芳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成果。
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是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包括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存在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等情况,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以及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曹芳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精准分析案件情况。最终,法院裁判合同相对方某贸易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某贸易公司需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另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包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争议焦点集中在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经过曹芳芳律师的努力,法院认定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最终,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如果您在马鞍山遇到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联系电话18955531420,让专业的她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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