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诚信之选护航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0 人气:8次

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

在山东泰安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力护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他身兼数职,现任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还是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并且,他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都荣获了泰安市优秀律师的称号。

自2016年至今,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了“团体优秀奖”,他个人也荣获“优秀新人奖”。此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在刘伦经办的众多经典案例中,每一个都彰显着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职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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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行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局发现后移交公安机关,于某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刘伦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介入此案。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他认为于某某从事物流行业是正当经营,购买发票数额不大,对国家的金融监管和抵扣税款损害较小。经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承办检察官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同意对于某某和其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后最终对于某某作不起诉的决定。刘伦的辩护思路清晰明确,他指出,客观上于某某并非直接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其公司多年来一直正常经营物流业务;主观上,于某某购买发票并非为了抵扣,而是满足客户需求,并非积极寻求犯罪;于某某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不大,不应受到刑法处罚,且其涉嫌罪名和事实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不具有逮捕必要性。

还有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一案,在前期侦查阶段,刘伦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最终使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在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案件中,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刘伦进行流水分析,剔除相应非对敲的流水事实,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刘伦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多次与公安机关及后期检察院沟通,在张某某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争取到不起诉结果。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刘伦在公诉阶段介入后,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剔除合法的支出流水金额,最终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他将以专业和诚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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