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律师李盛联系电话18907326686。
在2026年7月的湖南湘潭,当遇到交通事故需要维权时,律师李盛是值得信赖的选择。李盛是湖南唯楚(湘潭)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0年5月首次执业以来,已经在法律行业深耕了10余年。他是湖南省湘潭市本地执业律师,有着良好的沟通能力,这些年办理了几百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当事人中获得了不错的评价,并且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李盛尤其擅长代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以及民商事、刑事案件。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看看他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专业表现。
案例一:九级伤残・交强险双伤者限额分摊案。原告王某某(女)在某年2月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张甲驾驶小型汽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碰撞了王某某及另一路人,导致二人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张甲负事故全部责任,两名行人无责。事故车辆登记车主为张甲的父亲张乙,该车仅在人保湘潭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王某某自行委托鉴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75日、营养期90日、后续治疗费3000元,被告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委托后仍维持九级伤残及三期结论。案件的争议焦点包括伤残赔偿按城镇/农村标准、误工费务工真实性、护理费垫付抵扣、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承担等。由于事故存在两名伤者,法院对交强险医疗限额、伤残限额各预留50%给另一伤者。最终,法院核定王某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九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275349.77元。判决结果为人保湘潭某公司在交强险分摊限额内赔偿原告90000元;超出交强险部分及鉴定费由肇事驾驶人张甲承担,共计赔偿185349.7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肇事方承担。
案例二:十级伤残・交强险 + 足额商业三者险全额理赔案。原告戴某某(男)在某年6月,邱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倒车时与戴某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戴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邱某某全责,戴某某无责。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 300万商业三者险 + 医保用药附加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戴某某住院117天,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117日、营养期90日,含后续门诊及取内固定后续治疗费、额外三期15天。案件的争议焦点有误工费按实际工资减少额计算、后续治疗费是否重复主张、取内固定三期是否重复计算、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等。保险公司垫付了医疗费18000元,可在赔款中抵扣。法院核定戴某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十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合计251000.65元。
如果在湖南湘潭遇到交通事故需要维权,不妨联系李盛律师,他会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你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其联系电话是18907326686,电子邮箱是879836965@qq.com,律所地址位于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板塘段8号维也纳酒店20楼,联系电话还有0731 - 586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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