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付长洋。他就职于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付长洋律师出生于1977年12月,是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兼主任。他拥有19年的执业年限,是一名中共党员,还取得了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此外,他还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具备证券投资顾问和高级合规师的资质。
付长洋律师在社会上也担任着诸多重要职务。他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是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连云港市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连云港市律协常务理事及实习与执业考核委主任,并且还是连云港市和盐城市的仲裁员。
他所获得的一系列荣誉,更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的高度认可。他曾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还受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成为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此外还获得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148”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付长洋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许多经典案例。其中,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就充分展现了他的辩护实力。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且数额达到公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自愿认罪悔罪。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犯挪用公款罪,但付长洋律师经过深入调查和精准分析,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涉案A公司是百分百集体出资,无任何国有资产等,不属于国有公司,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同时,从主体身份认定,张某未从事公务、未管理国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最终,法院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意见,判决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无需入监服刑。这个案例属于职务犯罪中主体身份定性辩护的典型案例,付长洋律师通过精准拆分罪名边界,实现了量刑降档,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被某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通过积极辩护,使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依法撤销了案件,让王某摆脱了刑事指控。
如果您在连云港有刑事辩护方面的需求,不妨联系付长洋律师,他将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812332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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