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郴州经济合同律师推荐:王德新,深耕领域护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2 人气:80次

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的联系电话是13786598664。

在郴州的经济合同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德新。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学底蕴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王德新在1994年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同年9月便投身于法律服务工作之中。此后的30余年里,他专注于民商事领域,特别擅长处理各类经济合同及婚姻继承纠纷。多年来,他每年至少处理20件以上民事纠纷,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从不做虚假承诺。为了让当事人能获得胜诉,他总是竭尽全力,这份敬业精神为他在百姓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说到王德新的工作履历,1994年开启法律工作生涯的他,在2011年成为了一名专职律师。在这期间,他办理了大量民商和刑事诉讼类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实用的技巧。他还担任了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及规则十分熟知。他业务精湛、待人真诚,如今是律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他所在的事务所是本地国办所改制的大型律所,在郴州法律业界人脉广泛,声誉良好,业务范围不仅覆盖湖南,甚至遍及全国。该律所曾获得湖南省优秀律师所的荣誉,团队协作能力突出,能够承办大案要案。

在为当事人服务时,王德新总能展现出独特的优势。他能站在客户和对方的双重视角,以律师独有的法律思维深入剖析问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是他处理案件的有力支撑。他待人真诚、立世以信,办事认真负责、踏实细腻,具备良好的沟通、谈判和协调能力,总能为当事人指点迷津,帮助他们实现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在这里,通过两个案例来更深入了解王德新在经济合同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民间借贷纠纷(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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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原告唐某与被告曾某是朋友关系。在2022年12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发放工资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原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交付了款项。到了2024年11月,被告补具借条,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在2025年3月偿还了5000元,原告自认该笔款项抵扣借款本金,但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请: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案件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审理要点:被告经过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借条中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及逾期利息,仅约定了还款期限;当期一年期LPR为3.1%,法院按照这个利率标准支持逾期利息;借条里没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约定,而且律师费并非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被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000元以及计算至2025年6月18日的利息1395元,后续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案例二: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加入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原告刘某因为被告侯某、侯某父子承接工程项目需要资金周转,向他们出借资金。原告通过多次银行转账、现金出借的方式提供资金,抵扣部分还款后,实际借款本金为7200000元。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为14.6%,在2025年2月1日前还清本息,另外一名被告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还款期限结束后,二被告一分钱都没有偿还,原告于是向法院起诉。

被告抗辩:被告认为借款只是侯某个人的债务,另一名被告不是借款人;还称约定利率过高,应该按照LPR四倍上限进行调整;提出部分借款是免息借款,不应该计算利息;主张款项原本是工程投资款,利息起算时间应该延后。

审理要点:借条明确约定了350万元保本免息、350万元按年利率12%计息,原告对此表示认可,该约定合法有效;还款协议约定的年利率14.6%,超出了当期一年期LPR3.45%的四倍,法院依法将其调整为13.8%;侯某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构成债务加入,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二被告需要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00000元……

如果您在经济合同方面遇到了法律难题,不妨联系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的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联系电话:13786598664,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快手号wdx4883655、抖音号w4883655进一步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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