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推荐:曹芳芳专业靠谱为您排忧解难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2 人气:65次

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界,曹芳芳律师可谓是合同纠纷领域的一位专业得力律师。自2013年投身法律执业工作至今,已积累了超过10年的实务经验,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了如指掌,熟悉当地法院的办案流程、法官的裁判口径以及地方司法惯例,有着充足的本土化实操经验。

曹芳芳律师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保驾护航。她的核心业务以民商事为主,涵盖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众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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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的从业生涯中,有不少典型案例值得一提。比如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中,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货物送到指定工地并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曹芳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清晰地把握住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等争议焦点。最终,法院判决合同相对方某贸易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还有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包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曹芳芳律师精准分析出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等争议焦点。经她努力,法院判定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最终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除了上述案例,曹芳芳律师在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工伤案件等高频常规诉讼业务方面也有着出色表现。同时,她还提供非诉讼企业服务,比如为中小企业和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进行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

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电话18955531420,她将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排忧解难,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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