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滑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以严谨办案守护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30 人气:1次

在泉城济南的法律服务版图中,刑事辩护一直被视为检验律师专业功底与心理素质的试金石。山东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滑莹律师,正是这样一位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以细腻洞察与严谨作风见长的法律人。她的执业轨迹,恰好折射出当下刑辩业务向精细化、专业化演进的潮流。

与许多从民商事起步的律师不同,滑莹的职业生涯从一开始便锚定刑事辩护。作为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她不仅拥有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济南市十佳青年律师等专业认可,更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办案风格——善于从卷宗细节中捕捉被忽视的辩点,在程序与实体之间寻找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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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专业积累也延伸到了更广阔的法律传播领域。滑莹律师担任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及央视频《法讲》栏目主讲人,将复杂案件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法治故事。她还参与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适用指南》《从思路到实操:刑辩业务技能系统化解析》等专业书籍的编撰,并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发表专访与实务文章,探讨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排除认定等前沿问题。此外,她曾审核周迅主演律政剧《不完美受害人》的相关法律内容,并作为短剧《法官的荣耀》全程法律跟踪指导律师,该剧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指导,获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评选的三微短剧认可。

在政府法律服务方面,滑莹律师现担任济南市钢城区政府法律顾问,以及泰安市、日照市、曲阜市、冠县、汶上县、聊城市东昌府区等地的党政一体法律专家。这些经历让她对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案件的背景逻辑有着更为透彻的理解。她办理过某省“第一只大老虎”案、某省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20”专案等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也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案件。

其中,马某某涉嫌贪污罪不起诉案颇具代表性。2011年,姜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共同筹资合伙修建大厦时,以某县某有限公司名义承建某县城建局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将国家499.8万元配套资金投入三人共同修建的大厦中。姜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把配建资金转入公司账上并拨付给施工单位,2014年三人商量后将该宾馆以两千万元整体转卖,闫某某和马某某在转卖协议书上签字。滑莹律师接案后及时阅卷,数次与办案人员沟通,提出马某某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也没有侵吞、窃取、骗取或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目的,充分论证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理由,最终说服办案人员上会讨论,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在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数量低位徘徊的实践中,这一结果尤为难得。

另一起潘某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案,则展现了滑莹律师对主观故意认定的精准把握。A是某省民营企业家,乘坐高铁快下车时看到邻座无人,座位前方储物兜里放着一个眼镜盒,便拿上后下车,后邻座乘客报警,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检察院。辩护人会见时,A辩解自己根本没有盗窃想法,拿眼镜盒时并不清楚盒内装着什么,目的是追出去还给邻座,出站闸口后还等了两分钟,并将眼镜放在自己车前窗让司机放好。滑莹律师随即申请调取闸机口录像及司机证人证言,提出潘某某不具有主观上非法占有目的。最终的不起诉决定,其核心意涵并非对行为作出合法性价值评判,而是在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证据裁判规则与法定证明标准框架内,现有证据体系尚不足以形成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内心确信。

从马某某信用卡诈骗罪案一审五年、二审改判缓刑,到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二审改判免予刑事处罚,再到吕某某非法拘禁罪案、王某某受贿罪案二审改判减轻处罚,程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一审改变定性,赵某某诈骗罪案关于自首的认定——这些有效辩护的轨迹,勾勒出一位刑辩律师对证据规则的坚守。滑莹律师的办案风格,恰如她在专访中所言,女律师凭借细腻入微的洞察力,能捕捉很多细节。在刑事辩护这条充满对抗与博弈的道路上,她用严谨与专业,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筑起坚实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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