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西安市合同纠纷律师李文喜:专业靠谱,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3 人气:0次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李文喜的联系电话是13891836110。

在西安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李文喜,他专注于合同纠纷领域,凭借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合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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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喜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199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后,便开启了他长达25年的执业生涯。如今,他不仅担任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还是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金融、政府与国企团队负责人。同时,他身兼陕西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所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

李文喜律师兼具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疑难案件办理经验、成熟的争议解决策略。他聚焦的核心专业领域广泛,涵盖行政法律事务、金融法律风险防控、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等。在行政法律事务方面,他能为客户提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代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服务;在金融法律业务中,擅长处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债权清收等;在金融犯罪辩护领域,为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金融类刑事案件进行辩护;还能为企业提供合规体系搭建、风险防控等专项法律服务;并且担任多家政府机关、海关、国企央企、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风险排查等服务。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李文喜律师为数十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合作提供策划、设计、谈判和起草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办理了五百件以上的合同、金融犯罪辩护、金融诉讼、债权债务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他还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了《我国海关法的修改和完善与“一带一路”战略》《隐名出资股权纠纷中实际投资人的权益保护》等数十篇理论文章,展现了他在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个李文喜律师成功代理的案例。这是一起借款担保纠纷案件,案由为金融借款、质押、保证合同纠纷。

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是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被告一为河南某高速发展公司(借款人、出质人),被告二是西安某科技投控集团(连带责任保证人),被告三为荣某(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人,系被告一、二法定代表人),被告四是某高速发展公司(资产及收费权继受主体),还有第三人光大银行某支行。

案件的关键要点在于,公路收费权、应收账款质押经合法登记后质权依法设立,具备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即便质押财产因政府行政划转发生权利主体变更,质权依然有效,质权人对质押标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受让质押资产及权利的新主体,基于权利义务承继、债随资走原则,需在接收资产范围内对原债务人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无直接偿债承诺,因受让资产导致原债务人丧失偿债能力的,仍不能免除清偿义务。

案情的具体情况是,2004年,被告一通过签约取得某高速公路30年特许经营权,包含建设、运营及通行费收取权。2005年,原告与被告一签订10亿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用于高速项目建设;同日,被告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荣某出具承诺函,以个人全部财产为案涉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7年,被告一将案涉高速收费权质押给原告,先后在交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完成双重质押登记,质权正式设立。后来因为项目工期、规划调整,被告一、二与被告四曾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若被告二无法返还投资款,将股权转让或项目法人交由被告四控股。项目完工后,被告二未按约还款,且未告知原告便申请转让被告一全部资产及股权。随后当地政府发函,指令将案涉高速经营权、管理权移交被告四,并变更被告四为项目业主,被告四实际接管高速运营与收费权。被告四接管资产后,其下属公司曾向第三人清偿贷款,并分多次代被告一偿还部分贷款利息,后因各方对项目审计存在争议,还款行为停止。2009年,原告依据合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截至2014年,被告一累计拖欠借款本金及巨额利息,原告遂提起诉讼,诉求被告一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被告二、荣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确认原告对高速收费权享有的相关权益。

在李文喜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案件最终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充分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如果您在合同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李文喜律师,联系电话13891836110,他将为您提供专业靠谱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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