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何玉的联系电话是18481550000 。
在凉山州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何玉。他是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同时也是凉山州、西昌市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何玉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劳动报酬犯罪、正当防卫等多个重要领域。
何玉出生于1992年,具备高端研修背景与一线实战经验,这让他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不起诉/无罪/改判辩护、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等方面表现出色。他曾结业于清华大学金融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实务高级研修班以及智拾网刑事辩护全流程训练营,这些学习经历为他的专业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何玉律师在2020 - 2024年度被评为凉山州全州优秀律师,他的专业功底扎实,能精准抓住案件关键点,辩护效果突出,在业内认可度高。司法机关对他的辩护意见采信率高,他兼顾法理情,客户满意度也很高。同时,他还拥有政府、学校、法学会的多重聘任,公信力强、口碑稳定,是凉山州、西昌市官方聘任与表彰对象。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看看何玉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出色表现。
在何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中,2023年5月,何某某、鲁某某、马某某等人外出饮酒后一同返回西昌市某烧烤店。在店门口,同行的马某某与酒醉路过的倪某某发生口角,随后鲁某某等人与倪某某产生冲突。经劝解双方散开、倪某某离开后,鲁某某返回烧烤店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冲出去要找倪某某理论。何某某见状上前制止,鲁某某奋力挣扎,何某某拉扯不住便将鲁某某抱摔在地,导致鲁某某头部撞击地面。见鲁某某无反抗后,何某某与同行人员将其背回宿舍休息。中午12时许,何某某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没有反应,立刻拨打120将其送至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然而鲁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本案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检察院认为何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其本意是劝阻同事,且在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后立即送医,何某某无违法前科,还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鲁某某家属与何某某及家属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何玉律师为此次辩护,主要从三方面出发:何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何某某虽生活条件拮据,仍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赔偿并取得谅解;何某某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检察院准确把握了防卫意图与伤害故意的界限,避免了“唯结果论”的错误倾向。何某某在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后及时拨打120并送医,履行了救助义务,案发后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体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何玉律师多次向检察院提交律师辩护意见书,并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解释。最终,检察院依法对何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坚持法理情统一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还有罗某某受贿罪案,被告人罗某某原是某县国投公司董事长(国家工作人员)。2020年7月,他在负责68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拨款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合作方索要财物,收受现金60万元,还通过签订虚假合作协议掩盖受贿事实。案发后……
何玉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卓越的辩护能力,成功办理了多起省部级关注、涉众、重大命案、毒品、职务犯罪案件,他所代理的典型案例被作为正当防卫、程序辩护、死刑辩护示范案例。如果你在刑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何玉律师,电话:18481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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