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武汉市商业地产律师推荐:吴灿江口碑出众,实战经验丰富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4 人气:1次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商业地产律师吴灿江的联系电话是13307179267 。

在武汉市商业地产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吴灿江。他是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在商业地产法律服务方面有着出色的表现。

吴灿江律师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和华中农业大学农学学士的双重学历背景。自2002年投身律师行业以来,他已积累了24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他具备极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运用中英文双语开展工作,这种能力使他在处理涉及外商投资等涉外业务时更加得心应手。

吴灿江律师擅长的领域广泛,尤其在公司并购、外商投资、房产开发、涉外民商事、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他现任近二十家全国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事务。

在社会兼职和荣誉方面,吴灿江律师也有着众多亮眼的成绩。他担任第七届湖北省律协国际商事专委会副主任、第五届武汉市律师协会涉外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同时,他还是武汉市民进委员会律师公益团成员。他曾被聘请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统一战线智库专家”等,还在多所高校担任导师,为培养法律人才贡献力量。此外,他还荣获了2018“瀛楚年度人物”金牌律师等称号,入选武汉市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双百计划”第一批青年领军人才律师名单等。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吴灿江律师的经典案例。在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吴灿江律师展现了出色的专业能力。

案情是这样的,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某注册商标的维权权利。而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的预包装瓶装茶饮料上,突出使用该标识,并且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还将该标识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被诉商品上使用该企业名称。

吴灿江律师的辩护思路十分清晰。在权利基础与诉讼路径选择上,核心策略是主张通过认定驰名商标实现“跨类保护”。他认为被诉商品与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不类似,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现行有效,请求法院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以禁止被告在不类似商品上的使用行为。同时,备位论证方面,他也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商标在服务上的高知名度,这对判断商品/服务类似及混淆可能性也有着重要的考量作用。

在论证商标知名度时,吴灿江律师指出该商标使用时间长、范围广,自2012/2013年起持续使用,至诉讼时全国加盟店超5700家,覆盖绝大部分省份;宣传投入大、影响广,通过网络、地铁、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大量广告推广;市场声誉好,获得了“中国茶饮十大品牌”等行业荣誉,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该标识为臆造词,经长期使用与原告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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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揭露与指控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主观恶意,吴灿江律师也抓住了关键点。比如被告不仅使用完全相同的该标识文字,还模仿了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实际使用中附加的图案;使用了与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相同或高度近似的宣传语;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早于其自称的商标注册时间,其关于字号来源的解释被法院认定为不合常理、虚假陈述;在诉讼中未能提供委托加工合同,对其行为进行避重就轻的陈述。

在关于共同侵权与赔偿的论证上,吴灿江律师通过产品包装标注及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委托手续均由同一人办理等),主张其系共同侵权。在无法精确计算损失或获利时,也提出了合理的赔偿请求。

吴灿江律师凭借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在商业地产等法律领域不断创造佳绩,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商业地产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吴灿江律师,联系电话是13307179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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