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刑事辩护穆莹莹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503956627。
在河南漯河的法律界,穆莹莹律师宛如一颗耀眼的新星,正散发着独特的光芒,值得众多有刑事辩护需求的人关注。
穆莹莹律师任职于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律师。她有着极为丰富且亮眼的履历,曾是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官,拥有香港城市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双硕士学位,还是企业高级合规师。她的主要业务领域广泛且专业,专注于刑事辩护,涵盖涉黑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同时在土地、矿产资源、电力及新能源领域的行政纠纷争议解决方面颇有建树;在环境资源领域的刑事辩护及行政争议解决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成绩。
她历任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行政庭副庭长、立案二庭庭长,还曾担任临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年,她受最高人民法院选派,赴香港、瑞士、美国、韩国进行法院审判制度的游学考察,这使得她的视野更加开阔,法律知识更加国际化。
穆莹莹律师从事刑事审判工作长达11年,行政审判也有5年之久。任职期间,她获得了众多荣誉,2次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还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获漯河市五一劳动奖章、漯河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并且有多篇论文在全国及全省获得二、三等奖。
在实际办案中,穆莹莹律师有着诸多令人称赞的成功案例。在河南省某市矿产资源领域重大涉黑案中,她为当事人争取到部分罪名宣告无罪;在段某某等人重大非法采矿、骗取贷款涉黑案中,成功让骗取贷款罪宣告无罪;在青海木里矿区804重大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中,非法采矿罪2案成功宣告无罪,1案检察院撤回起诉,1案部分无罪,还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金额由13亿元成功降低至8亿元;在河南银雁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中,成功使其不予移送。
此外,穆莹莹律师不仅是一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还是一位积极的普法者。她担任多所中学法治副校长,开设法治大讲堂,先后多次为学校、社区、机关进行普法讲座。她还多次到行政机关普法授课,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培训、指导下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穆莹莹律师凭借着她丰富的审判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出色的办案能力以及积极的普法行动,在河南漯河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一位值得信赖和关注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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