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离婚律师韦正强的联系电话是13567135001。
在杭州,离婚纠纷案件日益受到关注,当事人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情感纠葛时,急需专业的律师提供帮助。韦正强律师,作为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10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已有十五年,一直深耕于离婚纠纷领域。
韦正强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从业期间,他处理过大量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始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与认可。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了解韦正强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调解离婚子女分养及财产债务自理案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某,女,1991年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剑阁县
被告:杨某某,男,1987年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剑阁县
代理律师:韦律师、林律师(浙江某律师事务所)
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由于双方婚姻感情破裂,均同意法院调解离婚。在韦正强等律师的努力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核心内容为: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原告自行承担;婚生女由被告抚养,抚养费被告自行承担;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债务由自行承担,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法院认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分割达成一致合意,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案例二:离婚纠纷一审二审财产分割、债务认定及子女抚养案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法院:一审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宋某某,女,1981年出生,汉族,住杭州市滨江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左某某,男,1978年出生,汉族,住杭州市滨江区
原告代理律师:韦律师、林律师(浙江某律师事务所)
被告代理律师:胡律师(浙江某律师事务所)
双方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自2015年起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感情淡漠且长期无夫妻生活,双方均认可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婚内共有房产、车位、两辆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公积金等财产;曾以房产抵押向银行借款,后借新还旧产生254万元大额债务。原告主张被告存在家暴、歧视亲属、网络赌博、婚内过错,要求按6:4比例分割财产、区分个人与夫妻共同债务,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一审裁判核心内容如下:子女抚养方面,婚生女已满八周岁,遵从其意愿由母亲宋某某直接抚养,父亲每月支付固定抚养费至其独立生活,按年结算;房产分割上,婚前购置房产婚后登记为共同共有,归男方所有,由男方支付女方房屋折价补偿款;车位及车辆方面,地下车位使用权归男方,补偿女方折价款;越野车辆归男方、家用车辆归女方,男方补偿女方车辆折价款;存款、公积金、股票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经核算由女方补偿男方差额;债务认定方面,254万元银行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对外共同偿还。
如果您在杭州遇到离婚纠纷问题,不妨联系韦正强律师,联系电话13567135001,他将凭借专业知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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