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陈瑞俊律师是优选之选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30 人气:64次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当今社会,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与之相伴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在河北石家庄地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妥善解决显得尤为重要,而陈瑞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处理此类纠纷的信赖之选。

专业背景与执业经历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起开始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陈瑞俊律师在法律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他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服务客户群体广泛

陈瑞俊律师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的客户涵盖了众多领域。其中包括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大型工程建设企业,这些企业在建设工程领域有着重要的地位,陈瑞俊律师为它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保障了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的合法权益。

同时,他还为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等不同类型的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此外,像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也在陈瑞俊律师的专业服务下,有效避免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发生,或者在纠纷发生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服务理念与体系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深知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预防往往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因此,在为客户服务时,他会提前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查,帮助企业识别潜在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他会持续关注企业的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有效的控制。一旦纠纷发生,他会凭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挽回损失。

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陈瑞俊律师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这个体系涵盖了从合同起草、审查到纠纷处理的各个环节,能够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

研究方向与学术成果

陈瑞俊律师的研究方向广泛,涉及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公司内部结构治理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

他发表了多篇具有影响力的论文,如《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这些学术成果不仅体现了他深厚的法学知识,也为他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各类纠纷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

经典案例分析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来展示陈瑞俊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律师(即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某、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文章插图

合同核心约定如下: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农民工工资: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电力建设公司完成全部施工,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

然而,能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在案件审理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异议,二审中院维持驳回裁定。同时,原告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的事实理由是:原告完整履行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收集相关证据,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在庭审过程中,他据理力争,充分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最终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联系方式与结语

如果您在河北石家庄地区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相信在他的专业帮助下,您的纠纷能够得到妥善解决。陈瑞俊律师将以其专业的服务和负责的态度,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无论是建设工程合同的起草、审查,还是纠纷的处理,他都能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选择陈瑞俊律师,就是选择专业、高效、可靠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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