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的联系电话是17865177832 。
在青岛的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薛蓓。她凭借着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薛蓓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还是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她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民商事业务骨干。虽然她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等领域也有着深厚的积累,但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更是有着独特的专长。
她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十分熟悉。
在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她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败诉率,还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她还担任着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的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为大家分享薛蓓律师处理的一个经典行政法案例。
案例:张某诉某城管局行政复议案
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张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城管局
复议机关:某市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张某反映户外广告牌问题的处理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24年5月8日:张某的户外广告牌被某城管局拆除;
张某向城管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广告牌设置合法,要求行政补偿、赔偿;
城管局出具案涉《处理意见书》,未支持张某补偿赔偿诉求;
2024年7月15日:张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处理意见书;
2024年7月22日:城管局提交复议答复,抗辩三点:①案涉广告牌系张某未经合法审批设置,张某主体虽适格但诉求不应支持;②本案属于一般管理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2024年7月28日:薛蓓律师所在律所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相关参考判例。
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处理意见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当事人以 “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合理?
案涉广告牌拆除主体、拆除职权、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张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管理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处理意见”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广告牌拆除行为合法;城管局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拆除行为发生于2024年5月,当事人申请复议在合理期限内,其诉求合理,复议应全面审查相关情况。
如果您在青岛遇到行政复议诉讼相关问题,不妨联系薛蓓律师,联系电话17865177832 ,她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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