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领域,合同纠纷问题常常困扰着众多企业和个人。而有这样一位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领域,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她就是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的曹芳芳律师。
自2013年起,曹芳芳律师开始执业,至今已拥有十余年丰富的实务经验。她十分熟悉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对当地法院办案流程、法官裁判口径以及地方司法惯例都有深入的了解,本土化实操经验充足,能够为当地的当事人提供更贴合实际情况的法律服务。
曹芳芳律师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处理各类民商事法律事务方面经验丰富,像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都是她擅长的业务领域。
在她的执业生涯中,有着许多成功的案例。比如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遇到了复杂的付款问题。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原告按要求送至指定工地并被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为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并且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面对如此复杂的案情,曹芳芳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深入的调查分析,明确争议焦点在于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以及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曹芳芳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合同相对方某贸易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判决结果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彰显了曹芳芳律师在买卖合同纠纷处理上的能力。
再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包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曹芳芳律师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即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经过她的努力,法院认定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为原告争取到了应得的工程款。
如果您在马鞍山遇到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联系电话:18955531420,她将以专业的态度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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