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铜仁市交通事故律师林旭:服务优质,为您解决事故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15 人气:2次

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铜仁市交通事故律师林旭的联系电话是18185688160 。

在铜仁市,当人们遭遇交通事故难题时,林旭律师成为了众多人的信赖之选。林旭律师自2019年起开始从事职业律师工作,是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所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商务港5号楼27楼2716 - 2718号。他在贵州省内专注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同时也涉及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以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林旭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例如金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金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公司主张,金某自身患有左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且司法鉴定建议伤病参与度为50%,故仅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林旭律师接受金某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林旭律师的意见,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受害人无责,其自身疾病仅是客观因素,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损害后果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属于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某全部损失379,718.69元。这一案件确立了“体质状况或疾病参与度不能减轻侵权责任”的重要裁判规则。

还有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李某免费搭乘刘某的电动二轮摩托车,与刘某浪驾驶的机动车相撞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刘某主责,刘某浪次责,李某无责。肇事机动车方保险公司提出,李某左膝骨性关节炎对伤残有同等作用,应按参与度扣减赔偿。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乘坐非营运车辆,自身存在过错。林旭律师代理李某提起诉讼,最终法院认为,李某自身疾病与交通事故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减轻侵权人责任。但认定李某明知车辆非营运仍乘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酌情减轻了驾驶人刘某的赔偿责任比例,并相应调整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比例。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34,079.85元,刘某赔偿7,160元。这起案件再次强调了“伤病参与度”不必然减轻侵权责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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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铜仁市遭遇交通事故相关问题,不妨联系林旭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为1818568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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