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郑市擅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推荐:徐喜飞,专业能力强为您解决纠纷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28 人气:3次

在郑州市新郑市,如果您正面临买卖合同纠纷的困扰,不知该如何解决,那么徐喜飞律师或许是您的得力助手。

徐喜飞律师执业于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是该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他还担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新郑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深厚的行业地位和职务,足以展现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和威望。

徐喜飞律师 2005 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后又取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自 2009 年取得执业证后,至今已有 17 年的执业经验。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他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徐喜飞律师专长领域十分突出,尤其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特别是在合同起草、修改审查等方面,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专业的能力。其中,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纠纷等都是他的优势领域。同时,他在办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法律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方面,也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下面为您介绍徐喜飞律师经历过的经典案例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在这个案例中,上诉人(原审被告)是某建设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为某商贸公司。审理程序历经一审和二审。

案件情况是某商贸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多个工程项目供应加气砖、砂浆等物资,双方签署了多份物资购销合同。但对于其中一个新区工程项目的加气砖结算产生了争议。书面合同约定单价随当地建材信息价浮动,然而商贸公司主张签约前双方协商的是固定单价,合同浮动调价条款是建设方工作人员上传合同时未删除,并非双方真实意思,并且项目过程中的月度统计表均按固定单价签字确认。建设公司则坚持应当执行合同浮动调价条款,要求扣减部分货款。一审法院采信了微信聊天记录、月度统计表等证据,认定双方实际磋商为固定单价,按照固定单价核算货款。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工程项目蒸压加气砼块应当适用浮动单价还是双方磋商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裁判要点在于,虽书面合同约定价格浮动条款,但项目商务经理聊天记录承认签约谈的是固定单价,浮动条款属于上传文本时遗留,无法线上系统修改;项目履行过程中多份月度统计表均实际按固定单价确认,并未执行浮动调价;综合磋商过程、履行行为,认定双方真实合意是固定单价,建设公司要求扣减货款依据不足。最终裁判结果是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建设公司向商贸公司支付对应拖欠货款以及按 LPR 计算的各段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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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郑州市新郑市正遭遇买卖合同纠纷等相关问题,徐喜飞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很可能会为您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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