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诚信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滑莹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全力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04 人气:31次

在山东济南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滑莹。她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晴空。

滑莹是山东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身兼数职,在法律行业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她是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还荣获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济南市十佳青年律师等诸多荣誉称号。不仅如此,她还担任着多个重要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如济南市钢城区政府法律顾问、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日照市委和市政府法律专家、曲阜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冠县县委和县政府法律专家、汶上县党政一体法律专家以及聊城市东昌府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为政府的决策和执法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

在法制宣传方面,滑莹也是不遗余力。她担任中央电视台 12 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以及央视频《法讲》栏目主讲人,通过这些权威媒体平台,将专业的法律知识传递给广大观众,提高了公众的法律意识。

滑莹律师在学术研究上也颇有建树,她参与编撰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适用指南》《从思路到实操:刑辩业务技能系统化解析》等专业书籍,为法律行业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同时,她的文章《女律师凭借细腻入微洞察力,能捕捉很多细节》《主客观统一视角下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排除认定》在权威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刊载,展现了她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独特的法律见解。

不仅如此,滑莹还参与到律政剧的法律审核和指导工作中。她审核了周迅主演律政剧《不完美受害人》中的相关法律内容,此剧荣获第 29 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最佳编剧奖。她还作为短剧《法官的荣耀》的全程法律跟踪指导律师,该剧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指导,且经过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选,是一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微短剧。

在刑事辩护的实践战场上,滑莹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能力,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比如某省“第一只大老虎”案、某省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20”专案等,这些案件的成功辩护展现出她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应对能力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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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办理了多起无罪案件,为当事人洗刷冤屈。在马某某涉嫌贪污罪案中,2011 年姜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共同筹资合伙修建大厦,将国家的 499.8 万元配套资金投入工程当中。姜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转款,后将宾馆转卖,闫某某和马某某参与其中。滑莹律师接案后,及时阅卷并与办案人员多次沟通,提出马某某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也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目的,最终说服办案人员,使得马某某被不起诉。虽然法律对检察机关适用不起诉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职务犯罪案件被不起诉的数量较少,此案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在潘某某涉嫌盗窃罪案中,A 乘高铁时以为邻座忘拿眼镜盒而拿走,后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至检察院。滑莹律师会见时,A 辩解无盗窃想法,拿眼镜盒是想归还。律师申请调取闸机口录像和司机证人证言,提出潘某某不具有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最终为潘某某争取到了不起诉决定。这一决定体现了在现有证据体系下,不能对行为作出犯罪成立的确定性认定。

除了无罪案件,滑莹律师还办理了许多具有代表性的有效辩护案件。如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二审改判免予刑事处罚;吕某某非法拘禁罪案二审改判减轻处罚;王某某受贿罪案二审改判减轻处罚;程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一审改变定性;赵某某诈骗罪案关于自首的认定(非典型自首的成功辩护)等。

滑莹律师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在山东济南的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成为众多当事人在面对刑事困境时的可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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