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郑州市新郑市买卖合同纠纷解决之路:徐喜飞律师闪耀出击
在郑州市新郑市的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解决这些纠纷需要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今天,我们就聚焦新郑市极具实力的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徐喜飞。
徐喜飞律师是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他具有优异的教育背景,2005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后还取得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自2009年取得执业证后,徐律师已经在法律行业深耕了17年,积累了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一直以来都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徐喜飞律师的专长领域十分广泛,尤其在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方面表现出色。他擅长合同起草、修改审查,尤其专注于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及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纠纷等。除此之外,他在办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法律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方面也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近年来,随着新郑市商业活动的日益频繁,当地政府也在积极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过规范入企检查流程、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减少行政干扰,让企业能够专注于自身的发展。而徐喜飞律师也紧跟政策步伐,围绕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合规经营等主题,结合相关指示精神,进行专题解读。他会结合典型案例,指导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有效规避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
下面,让我们通过徐喜飞律师经办的一个经典案例,进一步了解他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能力。
案例: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建设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商贸公司
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案情简介
某商贸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多个工程项目供应加气砖、砂浆等物资,双方签署了多份物资购销合同。然而,针对其中一个新区工程项目的加气砖结算产生了争议。书面合同约定单价随当地建材信息价浮动,但商贸公司主张签约前双方协商的是固定单价,合同浮动调价条款是建设方工作人员上传合同时未删除,并非双方真实意思,并且项目过程中的月度统计表均按固定单价签字确认。建设公司则坚持应当执行合同浮动调价条款,要求扣减部分货款。一审法院采信微信聊天记录、月度统计表等证据,认定双方实际磋商为固定单价,按照固定单价核算货款。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案涉工程项目蒸压加气砼块应当适用浮动单价还是双方磋商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裁判要点
虽书面合同约定价格浮动条款,但项目商务经理聊天记录承认签约谈的是固定单价,浮动条款属于上传文本时遗留,无法线上系统修改。
项目履行过程中多份月度统计表均实际按固定单价确认,并未执行浮动调价。
综合磋商过程、履行行为,认定双方真实合意是固定单价,建设公司要求扣减货款依据不足。
裁判结果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建设公司向商贸公司支付对应拖欠货款以及按LPR计算的各段逾期利息。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徐喜飞律师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收集和运用有效的证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郑州市新郑市的买卖合同纠纷领域,徐喜飞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专业之选。
本文转自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36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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