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劳动纠纷诉讼律师王彪:实战经验足,为您解决劳动纠纷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07 人气:1次

在陕西西安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始终奋战在劳动纠纷领域的专业律师——王彪,凭借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为众多深陷劳动纠纷的当事人排忧解难。

王彪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并在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此前他还曾在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工作。在其执业生涯中,他参与了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劳动关系转移的重要事务,还承办过某央企设计院、神木某煤矿、西安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单位涉及数十名员工的劳动纠纷案件。解决过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涵盖了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工伤认定及理赔、社保损失处理等诸多疑难复杂的劳动争议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神木地区煤矿劳动争议案:依法维权益

在神木地区的一起煤矿劳动争议案中,当事人张某2016年10月入职陕某矿业公司担任支护工,离职前月均工资12407.39元,但公司仅2022年起为其缴纳医保,其余社保长期欠缴。2023年4月15日企业通知张某停工放假,张某当月20日提起劳动仲裁,认为公司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索要赔偿金、补缴历年社保;而企业则陆续寄送返岗通知,主张张某无故旷工、按规章制度可无偿辞退,不愿支付经济补偿与补缴社保。 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4月20日解除,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指定时段社保,双方均不服起诉至法院。王彪律师作为张某的代理人,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法院最终审理认为,虽无充分证据证实企业口头违法辞退员工,但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属实,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社保征缴归行政部门管辖,法院不予处理补缴诉求;核算工龄6.5年,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80648.03元,劳动关系2023年4月20日解除,驳回双方其余诉求,案件受理费由陕某矿业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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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混同用工劳动争议二审案:精准辨关系

在西安的一起混同用工劳动争议二审案中,张某2018年5月入职A某实业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7月签署协商离职协议、同日与优某信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而张某此后长期在原场地、原岗位工作,持续接受A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工作指派、日常请假审批、人事考勤与薪资对接,两企业注册地址一致、人员业务交叉混同。2023年5月张某因单位克扣薪资提出被迫离职,起诉主张2018年5月 - 2023年5月和A某实业公司存续劳动关系,补发欠付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A某实业公司则抗辩早已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用工系张某与优某信息公司合作,与己方无关。 一审认定两家企业构成混同用工,连续认定劳动关系存续,判令A某实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4960.68元、支付经济补偿金29079.2元;A某实业公司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王彪律师为案件不懈努力,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王彪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负责的工作态度,在陕西西安的劳动纠纷领域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正面临劳动纠纷难题,不妨寻求王彪律师的帮助。

本文转自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749791 本文转自2:https://news.qq.com/rain/a/20260508A06WCG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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