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口碑好的刑事辩护律师滑莹,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08 人气:21次

在山东济南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刑事辩护律师——滑莹。她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滑莹律师现任山东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身兼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是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济南市十佳青年律师。她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不仅体现在地方,还在全国性的法律舞台上得以展现。她担任中央电视台 12 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央视频《法讲》栏目主讲人,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大众传播法律知识,为法制宣传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学术研究方面,滑莹律师成果丰硕。她参与编撰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适用指南》和《从思路到实操:刑辩业务技能系统化解析》等专业书籍,不仅将自己的实践经验进行了理论升华,也为法律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她的专业见解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的认可,相关专访文章和研究成果在该中心刊载,展现了她在刑事法律领域的深入思考和独特见解。

此外,滑莹律师还积极参与影视作品的法律审核工作。她审核了周迅主演律政剧《不完美受害人》(获第 29 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最佳编剧奖)中的相关法律内容,并作为短剧《法官的荣耀》(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指导、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选的三微短剧)全程法律跟踪指导律师,以专业的态度确保影视作品中的法律内容准确性和严谨性。

在社会服务方面,滑莹律师担任着众多政府法律顾问职务,包括济南市钢城区政府法律顾问、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日照市委和市政府法律专家、曲阜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冠县县委和县政府法律专家以及汶上县党政一体法律专家、聊城市东昌府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等。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为地方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滑莹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例如某省“第一只大老虎”案、某省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20”专案,她在这些复杂且备受关注的案件中,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辩护。同时,她还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案件,彰显了她在刑事辩护中的高超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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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马某某涉嫌贪污罪案是她的经典成功案例之一。2011 年姜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共同筹资合伙修建大厦,并以某县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建某县城建局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将国家的 499.8 万元配套资金投入其中。姜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配建资金转入公司账并拨付给施工单位。2014 年三人商量后将宾馆转卖,闫某某和马某某积极参与。滑莹律师作为辩护人,接案后及时阅卷,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提出马某某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也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目的,充分论证了马某某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理由,并说服办案人员上会讨论此案,最终成功让办案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马某某被不起诉。这一案例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虽然法律法规对检察机关适用不起诉有详细规定,但实践中职务犯罪案件被不起诉的数量相对较少。

还有潘某某涉嫌盗窃罪案。A(即潘某某)作为某省民营企业家,在高铁上拿了邻座座位前方储物兜的眼镜盒后下车,邻座乘客报警,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滑莹律师在会见 A 时,A 辩解自己并无盗窃想法,拿眼镜盒是想归还。滑莹律师申请调取闸机口录像和司机证人证言,提出潘某某不具有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最终潘某某被不起诉。这一案例体现了滑莹律师在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方面的专业能力,在现有证据体系不足以形成排除合理怀疑的内心确信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

滑莹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专业、敬业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公正与尊严,为山东济南的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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