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鹤壁市的建设工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认可的专业律师——王一民。他专注于建设工程合同相关业务,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王一民是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现任鹤壁市律师协会理事。他于1970年出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学历。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后,自2002年起就在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浚县)开始执业生涯。他多次以律所副主任的身份参与浚县政府组织的“法治体检”等企业法律服务活动,比如2023年的黎阳投资集团普法培训。
近年来,王一民律师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和公司法诉讼业务上。他对这两类诉讼进行了深入研究,代理了多起疑难案件,在诉讼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收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公开裁判文书显示,他长期代理刑事、民事(包含劳动、合同、交通事故)、行政类案件,代理权限范围广泛,从一般代理到特别授权都能胜任。截至2024年12月,他的姓名与执业证号仍列于浚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名单中。
下面通过几个经典案例,更能直观地感受到王一民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在高某某与某某美华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王一民律师担任原告高某某的代理律师。该案件的焦点在于,高某某作为无资质的承包人且工程未完工,是否对所建设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这其中存在诸多疑难问题,一是高某某无施工资质,所签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二是工程建设时间为2012至2014年,时间久远,优先权的行使期限是否过期。但经过王一民律师的不懈努力,高某某诉请的建设工程优先权最终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县供电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也充分展现了王一民律师的专业素养。该案件的难点在于,工程于2003年12月承建,建设中因被告原因烂尾,原告于2025年1月起诉时,某县供电公司以已超过20年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王一民律师认为,工程烂尾后,原告作为债权人每年都向某县供电公司催要工程款,“在普通诉讼时效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情况下,债务人依据民法典188条关于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王一民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还有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王一民律师担任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代理人。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方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整改,并配合原告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这是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难点问题。在王一民律师的指导下,原告整理、完善了相关证据材料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鹤壁市的建设工程合同领域,如果遇到法律问题,王一民律师会凭借他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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