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呼和浩特,当遭遇交通事故的阴霾,您是否在为寻找一位可靠的律师而焦虑不安?别担心,古俊杰律师将成为您驱散迷雾、维护权益的坚实依靠。
古俊杰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现任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多年来,他始终专注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肇事罪、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的代理工作,在道交法律实务领域精耕细作,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经验。
古俊杰律师不仅具备出色的诉讼代理能力,还拥有人民调解的丰富技巧,这种双重经验的加持,使他在处理各种交通事故相关案件时游刃有余。无论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复杂计算,还是交通肇事刑事自诉的严谨程序,亦或是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的精准评估等疑难案件,他都能凭借专业严谨的态度、耐心负责的精神和强大的实战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古律师年均处理交通事故类案件500余件,在这一个个案件中,他精准把握案件焦点,高效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我们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更直观地感受古俊杰律师的专业风采。
交通肇事罪经典案例
案件主体
公诉机关为某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是史某,被害人是巴某。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15日凌晨,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与醉酒行人巴某发生碰撞,导致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管部门认定,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巴某承担次要责任。
量刑情节
史某案发后主动拨打110、12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他还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同时,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过错。
公诉机关指控与量刑建议
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裁判结果
最终,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裁判要点
此案件中明确,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可依法从宽处罚;被害人存在过错的,也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适用缓刑。在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古俊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案件的公正裁决贡献了重要力量。
新城区“古俊杰调解员”典型案例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因其便捷、免费等优势,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交通纠纷调解中心在古俊杰律师的带领下,积极发挥着调解作用。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3日10时42分许,武某驾驶蒙AExxxx号小型客车,沿新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鼓楼立交桥桥上处,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蒙ADYxxxx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使王某驾驶的车辆受损严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武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王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性车辆,王某为维护自身与搭班司机许某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古俊杰律师接收案件后,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调解技巧,通过耐心的说服、细致的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高效地解决了这起纠纷,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保障。
在呼和浩特,古俊杰律师就像一位在交通事故领域的守护者,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如果您在交通事故方面遇到了难题,不妨选择古俊杰律师,让他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本文转自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766047
本文转自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149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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