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郑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张长贵,他现任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法律事务中心(筹)负责人,自 1999 年起便专注于风险代理执行案件,在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经验。
张长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是一位高级律师。1993 年,他毅然放弃了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宝贵机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律师事业中,将其视为自己一生的追求。多年来,他对律师职业的热爱始终如一,这份激情也让他在工作中不断进取。他拥有众多专业资格,如证券律师从业资格(1996 年)、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09 年)、投资项目分析师资质(2013 年)、工程法律咨询师(高级)资格(2013 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2021 年)等,这些都充分彰显了他在法律专业领域的深厚造诣和广泛涉猎。
二、社会贡献与任职经历
张长贵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卓越,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担任多项重要职务。他是 iCourt 特约讲师,为法律行业培养优秀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河南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他悉心教导学生,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下一代法律人;同时,他还是河南省律师协会强制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郑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委员会执行委员、郑州三门峡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焦作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等,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指导。他还是正和岛岛亲(会员)、正和岛河南企业家学习成长中心特聘法律顾问、华商领军商学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专业的法律保障。
三、荣誉与认可
他撰写的法律意见书被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评选为 2010 年度十佳法律意见书第五名,所办案件多次被单位评选为精品案件,个人也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优秀指导老师。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高度认可,也让他在河南郑州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形象。
四、典型业绩彰显实力
房屋买卖合同执行案:张长贵律师代理赵某申请执行范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以独特的视角和专业的法律手段,通过追究范某拒执罪,成功帮助赵某收回全部款项,让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案:在代理李某申请执行中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面对被执行人债务累累、濒临倒闭的复杂局面,张长贵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扎实的专业功底,认真梳理案件线索,成功发现财产线索,最终帮助李某收回全部款项,体现了他在复杂案件中的卓越执行能力。
债券兑付执行案:代理河南某公司申请执行某水泥厂债券兑付案时,张长贵律师巧妙运用法律规定,将当地财政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成功执结此案,展现了他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灵活运用。
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案:在代理河南某集团申请执行重庆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他不辞辛劳,往返郑渝二十余趟,最终成功回收近 4000 万元,为委托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彰显了他的敬业精神和执着追求。
买卖合同执行案:代理洛阳某公司申请执行山西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张长贵律师在执行程序中巧妙追加股东承担责任,帮助洛阳某公司收回全部货款,再次展现了他在执行领域的专业智慧和高超技巧。
五、执行回款破局利器——律师函
张长贵律师在执行案件中,灵活运用律师函这一有力武器。以恒大商票货款纠纷全流程复盘为例,案件基础是货款纠纷一并起诉股东,但一审、二审均未判令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再审审查阶段,张长贵律师团队申请调查令,使法院裁定案件进入再审并胜诉,判决股东承担还款责任。然而,进入执行程序后,团队赴山西调取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证据时,与执行法官沟通遇阻,案件陷入僵局。此时,张长贵律师出具专项律师函,精准载明案件事实、完整法律依据以及拒执罪刑事法律风险,同时为双方预留和解让步空间。最终,委托人适度让步后,被执行人主动全额履行,债权全部回款,案件顺利办结。
律师函具有重要的核心底层逻辑,其核心要义在于阳谋无解,事实陈述精准、法律引用严谨,让对方无辩驳空间。在执行业务中,律师函具有六大实务价值:中断申请执行时效,保全胜诉债权;固定案件关键事实、财产证据;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力心理威慑;打草惊蛇,倒逼对方披露隐匿财产线索;作为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前置风险告知文书;搭建和解谈判通道,降低强制执行对抗成本。
张长贵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河南郑州的强制执行领域为众多委托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是值得信赖的诚信强制执行律师,为推动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本文转自 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224753
本文转自 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2424674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