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破产纠纷律师推荐:刘学志深耕该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18 人气:14次

在郑州的破产纠纷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学志,他以深耕该领域的专业素养、严谨的办案风格和出众的口碑,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刘学志律师有着丰富的履历。他于1966年2月出生,是河南开封尉氏人,中共党员,汉族。其教育背景扎实,1985.9 - 1987.7在河南省司法学校上中专,1989.9 - 1994.7在河南大学完成本科学业。工作经历更是丰富多彩且成果显著,1987.07 - 2000.09在河南循规律师事务所(原尉氏县律师事务所)从实习律师做起,逐步成长为律所主任,期间在1989.01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0.09 - 2005.03担任尉氏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5.03至今在郑州做执业律师,自2012.09起至今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他还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一级律师,在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代理方面有着深厚的专业特长。

刘学志律师在社会上也有着诸多荣誉和兼职。2016年3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开封市政府法律顾问;2017年6月,被选入郑州市委法律专家库,成为法律专家库成员;2023年7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2023年12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同时,他个人多次获得荣誉,2015年至今多次被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评为“律师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3月,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12月被郑州市司法局授予“郑州市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在他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期间,带领律所荣获“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优秀基层党支部”、“郑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郑州市优秀公益律师事务所”、“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以一个建设工程挂靠 + 破产债权确权纠纷经典案例为例,能更直观地看到刘学志律师在破产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复杂的当事人关系和案情。原告为何某(实际施工人,无建筑施工资质)和王某(债权受让方),被告为宇风某公司(案涉工程发包人,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和昌弘某公司(出借建筑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还有第三人王某海(工程介绍人)。何某经王某海介绍对接宇风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因自身无施工资质,以挂靠昌弘某公司的方式施工。何某与昌弘某公司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昌弘某公司与宇风某公司签订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实际全部施工等工作均由何某独立完成,宇风某公司还曾直接向何某个人账户支付部分工程款。宇风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何某以昌弘某公司代理人身份申报工程款债权,法院确认了昌弘某公司名下案涉工程无异议债权总额。债权还进行了转让,何某将部分债权转让给了王某。然而,因昌弘某公司对外负有其他债务,案外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并划走了昌弘某公司案涉破产分配债权。何某和王某提出执行异议、复议均被驳回,最后向破产受理法院提起本案诉讼。在处理这类复杂的破产纠纷案件时,刘学志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严谨地分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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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志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在郑州破产纠纷法律领域站稳脚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破产纠纷难题,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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