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离婚纠纷得力助手——穆海燕,为您守护婚姻权益
在泉州市晋江市,当人们遭遇离婚纠纷的困扰时,穆海燕律师就如同一位值得信赖的守护者,凭借着专业的能力与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穆海燕律师就职于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身为律所的创始人与主任律师,她已经在法律行业深耕了 17 年。自 2009 年首次执业以来,她积累了上千件的办案经验,累计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在婚姻家事领域,她更是凭借精湛的专业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赞誉。
穆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早在 2007 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她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不仅在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还将专业知识充分运用到婚姻家事案件中。她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专注于婚姻家事等核心业务,尤其擅长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等细分领域的问题。
在执业过程中,穆海燕律师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深知离婚纠纷不仅涉及到财产分割,还关乎着当事人的情感和生活,因此总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耐心对待每一个案件。
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穆海燕律师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陈女,被告:吴男;案由:离婚纠纷;审理程序: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代理律师:穆海燕、陈实习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年满十八周岁。
夫妻两套房产按 70% 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
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 9 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
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
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
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
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穆海燕律师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个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不仅得到了客户的认可,还让她获得了“优秀律师”的荣誉称号,并且成为了泉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的代表。
如果您在泉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问题,穆海燕律师将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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